第14章
“怎么也得有个百十来斤。”李春花看向小苗苗,感觉自己捡到宝了,一定得留身边才行。
冬笋不比春笋,个头小形状短,每根也就六七两左右,最重的也不超过一斤,这百十来斤都是数量堆起来的。
“这么多,做成笋干,手都能累断。”到时候李春花肯定让她帮忙,周湘云不想干活,只想躺尸。
李春花没好气地骂她,“吃吃吃,就想着吃。”
回来的路上,李春花就想好了,“这些笋子,留一小部分吃和做成笋干,剩下的全部拉去隔壁公社卖了。”
周宇不懂就问,“奶,为什么不去咱们公社的集市卖掉?”
农历一四七是红星公社的赶集日,地点由公社下面几个村庄换着来,大后天腊月十四正好轮到隔壁村。
隔壁村离得不远,走路半把个小时,去隔壁公社赶集,至少四五十分钟,还要背那么重的东西。
“说你傻你还真傻?农闲没事干,又快过年,大家伙不去赶集干什么?到时候给村里人撞个正着,这不都百搭了?”李春花收拾笋子,分出一拨自家吃,其它全部装回背篓里,头也不抬地赶人,“都别看了,快去睡觉,煤油灯不花钱啊。”
“妈,明天可不可以带上苗苗一块去?”周湘云自己想去,拿闺女当幌子,只要小老太太答应带闺女,闺女就一定会把她捎上。
就她那点小心思,李春花能猜不透,大发慈悲地主动开口:“都去。”
没她看着,这三人嘴巴没个把门,将这事儿说不出去,她不是亏大了,等她把“赃物”销出去,他们想怎么说怎么说,无凭无据,谁能逮住她小辫子。
周宇跳起来,欢呼一声:“太好了,可以赶集去了。”
小苗苗没赶过集,反正跟着高兴就是了,拉着她妈回屋睡觉,明天她一定要第一个起床。
结果,最后一个。
就连周湘云一身懒骨头,为了吃腌笃鲜,也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洗漱完回来,小苗苗还撅着个屁股窝在被褥里,周湘云戳她一下,她往前蠕动一步,好不容易钻出个小脑袋,发现眼睛一点没睁开。
为掩人耳目,李春花天不亮要出门,而这个点根本不是小苗苗平时的起床时间,小团子还在梦里。
半天没动静,李春花等不及地亲自出动,一把将小团子捞起来,周湘云用热毛巾给她洗脸,以为能把人唤醒。
不但没有,还抓住她妈的手,小脸枕着热毛巾,舒舒服服地发出吱吱声。
李春花不管那么多,手脚麻利给小苗苗穿衣服,小苗苗整个过程都在点脑袋,要不是周湘云扶着,小不点怕早滚到地上了。
大人手忙脚乱,她倒好,岁月静好。
周宇觉得妹妹太可爱了,挪过去,拉他妹的小手,“苗苗快醒醒,要去赶集啦!”
小苗苗睁开眼睛,眨了眨,一脸迷茫,刚醒有点懒,只先歪了歪脑袋瓜。
周宇重复一遍,“苗苗快醒醒,要去赶集啦!”
小苗苗两眼发光,终于彻底清醒,她左右看了看,捧着小脸甩甩脑袋,“哎呀,不是第一个起床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