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吃一家甜品店吃晚饭,”他看着她,“你请我。”
安弥猜到了,她没什么反应,淡淡道,“走吧。”
陈聿唇角一掀,走在前面。
出了拳馆,陈聿没下楼,反而往楼上走,安弥以为他还打算去那家,遂问:“又去那家?”
陈聿说:“先去那家买樱桃蛋糕,待会儿要去的那家没有。”
“我不是只吃樱桃蛋糕。”
陈聿只说:“你不是喜欢。”
他没有要调头的意思。
安弥随他。
到了甜品店,陈聿径直来到收银台,“麻烦打包两个樱桃蛋糕。”
“等等,”安弥转头问陈聿,“买两个干嘛?”
陈聿薄唇扬起一点弧度,“不是才给你写了《爱上樱桃的理由》,还需要问为什么?”
他意思,他也喜欢。
安弥目光闪烁了下,把头扭回来,声音不太自然地开口:“一起吃一个不就行了。”
“好,”他不知想到什么,眼底笑意渐浓,“我们一起。”
低沉带笑的声音传进耳朵里,安弥莫名感觉耳蜗有些发热。
买完蛋糕,两人来到车库。
陈聿今天开车来的,还是那辆全碳迈凯伦Senna。
陈聿帮安弥把副驾车门提起来,倚着车门看向她,手半搭着,冷白肤色与漆黑车身形成强烈视觉差,他连手都有着常人难及的优越,十指修长,骨节清晰,像一件白瓷艺术品。
安弥收回视线,坐进车里。
陈聿将车门按下去,绕到另一侧上车。
关上车门,他将钥匙插上,抬手锁门,打火,另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指节自然的弯曲,连接手指的筋脉清晰突起,如同白玉扇骨,很难不吸引人的注意力。
光是看着他的手,安弥心跳都有些加快。
很快,车内响起低沉的引擎声。
这辆百公里加速只需两秒,号称公里猛兽的超跑在陈聿手里竟然开得十分的稳。
车子平稳行驶在天色渐晚的城市,窗外的街景如潮水倒退,天边晚霞如夏日般热烈。
两人没说话,车内一片寂静,只听得见汽车的引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