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兰手里拿着药,看了他一眼,“过来,我看看你的伤。”
程锐脸色很黑,很不爽,最终还是走了过来,把衣服解开,露出宽阔结实的后背,以及后背上一道长长的伤口。
文殊兰猛吸一口冷气,“什么时候伤的?”
农贸市场袭击的人,那把柴刀明明没砍中他才对,哪儿来这么长的伤口?
从左边肩膀斜劈下来,伤口一直延伸到右侧的肋骨,几乎有30公分长,一片猩红,还在渗着血丝。
“幸好没伤得很深,不然你……”
简直不敢想象,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常规剿匪任务罢了,死不了人。”
程锐语气云淡风轻,好像受伤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没什么了不得的。
难怪他这两天又不见人,还以为他故意玩失踪,害她白等了一夜,是她以小人之心,夺君子之腹了。
“那其他的伤……”
文殊兰小心翼翼,给他的伤口涂药,但他后背上,除了这道伤,还有几道旧疤。
有刀伤,有弹痕,每一道都很惊险。
看得出来,当时要是抢救不及时,怕是连命都没了。
相比之下,现在这道30公分的伤,竟然算是轻的。
“我是军人,是要打仗的,打仗就要死人,不是敌人死,就是我死。”
他说得轻松,好像打仗跟喝水一样简单。
随手一指,指着后背上的一个弹痕,位置很惊险,几乎是紧贴着心脏的位置。
“当时在越南,这颗子弹是敌人指挥官打的,我差点以为那次回不来了。”
结果谁都知道,他不仅回来了,还把敌人指挥官给活捉了。
文殊兰无法想象,他当时到底经历了什么,又是以怎样顽强的意志,在中弹的情况下,还能反败为胜。
“身上没几道伤能叫兵?”
程锐嘴角微扬,目光熠熠生辉,“在部队,这叫军功章,知道不?”
“你好像还挺骄傲?”
“那可不?”
文殊兰除了敬佩,还能说啥?
她开玩笑道:“行行行,你厉害,但你下次能不能小心点?你要是出了什么事,谁来保护我?”
程锐看着她,突然说:“文殊兰,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