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半。
油麻地,避风塘。
今天中午下了一场雨,给炎热的天气降了降温,此时微风徐徐,橘红色的夕阳照在港口渔船乌篷上,看起来金光灿灿,诗情画意。
而此时岸边的凉亭下,一帮黑衣男人正在喝酒吃海鲜,而小弟则站在不远处警戒着。
“刀疤,我他么让你叫他过来,人呢?”
说话的男子是一个四十左右的光头男子,一对招风耳,眼睛凸出,说话的时候额头八字纹能夹死苍蝇,整张脸看起来有点像哈巴狗,非常滑稽。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姜森的大哥“疯狗强”吴建强,和联胜九龙塘堂主。
因为长得像哈巴犬,再加上性格有点疯,所以外号就叫疯狗强。
而坐在疯狗强右手边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刀疤忠。
在姜森面前威风八面,喊打喊杀的刀疤忠,面对疯狗强时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脸的卑躬屈膝,“强哥,我打了几次电话了,他都不回我电话,我又让人去叫他,他连门都不开。”
疯狗强闻言,谑骂道:“曹尼玛的,你怎么当人老大的?连自己的小弟都管不住,就你这样,还他么想竞争大角咀堂主一职,做尼玛的春秋大梦呢!”
桌上几个正在喝酒的五六十岁老男人,闻言都笑了起来。
“我……”
刀疤忠一脸的苦不堪言。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发狠,要找人砍死那个王八蛋?可是又碍于对方有枪,一直犹豫不定。
就在这个当口,一个消息传来,那个扑街居然发癫到暴打东英秃鹫的手下,拿枪怼着秃鹫的裤裆,更过分的是,扇了秃鹫几个嘴巴子。
他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就差买个鞭炮庆祝一下了。
老天开眼,这下那个疯子肯定要被秃鹫砍死了。
至于自己那五万块钱,就当是给他买烧纸的。
可是还没等高兴两天呢,又是一个消息传来,东英秃鹫半夜被人掳走了,生死不知……
他第一感觉,秃鹫就是被姜森那个扑街弄走的。
他连秃鹫都敢打,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出来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个疯子现在在尖东那边名声很响。
只身闯龙潭救母。
一个打七个。
掌掴东英秃鹫。
替“义妹”出头平账。
现在尖东那边混夜场的人,有几个没听过“姜森”的大名啊?
可对方现在仗着自己名声大,完全不把他这个老大放在眼里,电话不接,找人去传话也不理。
“吗的,这个混蛋,早晚横死街头!”
刀疤忠心里骂了一句,脸上却是一脸的尴尬,“强哥,你也知道的,阿森现在很威风,别说我指挥不动他,就算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