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元收购荆庸武侠版权,这即使放在二十年后,依然是惊世骇俗的大手笔。
而放在80年代,更是一笔令人觉得非常疯狂而不理智的交易。
就算是在米国,好莱坞电影巨头斥资几千万米元拍摄的大片,购买原着版权一般也仅花费百分之一左右的预算。
而对于那些不是太知名的作者而言,5000万米元预算的大片买断其作品版权,能拿到50万米元版权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即使是一些作品多次被改编成大片,并且大获成功的作家比如——史蒂芬·荆的作品版权,也不过是数百万米元级别。这还是米国的畅销书作家的版权的改编价值。
其他国家,对于版权就更轻视了。比如,东瀛一些作品改编成影视,一般也不过是给原着作者几十万日元至几百万日元。
即使一部作品改编能获得几十亿日元甚至百亿日元的票房收入,但也跟原着作家毫无关系。最多是改编版权成功,刺激了原着销量,给原着作家带来了稿费收入增长。
天朝文化圈对于原着作家的尊重态度,尤其是名家的态度,实际上是远远高于日韩等地。尤其是在版权改编方面,天朝名家能拿到的分成比例是远远超过日韩同行。
但这是后来天朝经济崛起,影视、游戏等等产业发达之后。而在目前80年代,内地作家的版权很廉价,比如MY的作品改编电影,版权费也就几千块钱。WS的版权改编费可能更贵一点,但也就几万块钱,这还是“京圈”的价值。
当然了,现在香江的文娱版权的价值,比京圈还要值钱。但最顶级的莫过于荆庸,其原着授权一次也就几十万级。毕竟,现在改编荆庸的影视作品预算也就数百万元,十分之一的预算都用来支付版权费了,对原着作家的尊重程度,已经超过了国际标准了。
但即使如此,几十万元的版权改编费,就已是华语版权改编目前的最高价。因为,现在的华语影视文化市场还是太小了,内地虽然有十多亿人口,但具备消费能力的不多。
即使是海外华人的消费能力,也并未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消费水平。总的来说,目前主流的消费市场,大概就几千万人,才有那个闲钱去消费华语文化娱乐产品。
也正是因此,华语顶级畅销书作家的版权,跟目前英语畅销书版权的作家不能比。史蒂芬·金可以做到年版税分成超过千万米元,其作品授权给好莱坞改编影视,也可以做到几百万米元的授权费用。
假设把荆庸版权收入当做一家公司来估值的话,荆庸版权的年净利大约是300万。10亿元买断,相当于是300多倍市盈率投资一家公司,这家公司还不是初创企业,而是有几十年历史,并且,只能继续根据既有的产品进行改进开发,已经不再有新产品(新原着)问世了。
站在投资人的角度去看,这笔投资太过于荒谬。
但是老板执意要这么做,而且,资金也不走维创系旗下任何一家公司的账。
王锡照仅仅作为说客,费一点力而已,自然就不再提任何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