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啊。
他是学过文言文的人。
明明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平头哥:“我是狸奴,我不会说话。”
沈舟望道:“微臣先教陛下写字。”
周越点头。
烛光下,沈舟望握着周越的手,手把手教他如何握笔、如何提笔、如何落款等等。
沈舟望的手不像文人的手,手掌有些粗糙,握着他的手,有点痒痒的。
两人一有肢体接触,周越就开始心跳加速。
平头哥蹲在一边,仰着脸观摩二人互动。
嗯,看得真带劲。
远远望去,两人尤为亲密,沈舟望似乎将周越抱在怀里。
他顺势俯身,凑近他的耳朵。
周越紧张地屏息凝神,等待他接下来的动作,然而并没有。
沈舟望似乎心无旁骛。
周越被他握住手写字,突然觉得,沈舟望这人确实不错。
先不说他的长相,单说他的文化素养,已经非常优秀。
若是换了其他人,怕是会因为周越不会写毛笔字,而存在歧视的态度。
但沈舟望不会。
周越一边写字,一边偷瞄沈舟望。
平头哥也看见了,不禁露出狐疑的表情。
它悄咪咪挪过去,伸爪子拍了拍周越的肩膀,“嘿嘿,你是不是喜欢上沈舟望了?”
沈舟望那么好,院里头的母鸡、母猫等一切的雌性动物,不,不止这些,连雄性、没了根都喜欢他。
周越喜欢上沈舟望,它并不意外。
毕竟他身上还有一世钟情。
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