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没,这就是刚才那个王红河家的二儿子。”
“就提走两筐骨头的那个?他儿子咋了?”
“没咋,就是个好逸恶劳的。整天想歪点子,看闲书,听说还跟新来的女知青勾搭上了,不是啥好货。”
今天分肉,三个村子的人都到场了,面生的比较多。
听到有人嘀咕自己,王承舟气不打一处来,打眼一看,是几个不认识的老娘们儿。
估计,是隔壁村的。
哼,大概是没听到自己这两天的威名!
王承舟自我安慰着,懒得搭理他们。
但是,徐小芷的脸色却难看起来。
那个时代,女孩子可是很在乎名节的,要是被人嚼舌头根儿,将来可是很有可能嫁不出去的。
而且,知青本来就是外来户,时常受到当地人的排挤。
女知青的处境更加尴尬,若是坏名声出去了,指不定会招来什么不三不四的东西。
晚上出个门儿都有危险。
奈何,徐小芷的性子有点儿柔弱,可做不到跟人当街辩驳。
只能在心里默默告诫自己:离王承舟远一点儿。
虽然这对他来说不太公平,但是名声对自己更加重要。
经过领导班子的讨论,最终由专业人士作出判断。
陈卫生员咳嗽一声,朗声道:“严格来说,牛尾巴属于牛身上的脆骨,应当属于牛骨头的行列,分给王红河家,理所应当。”
王承舟咧着嘴笑了,冲他点了点头。
这小伙儿确实是个有眼力的,真有机会了,就指点他两句吧。
等他回到家中,王红河正坐在门槛上喘粗气。
累得一脑门子的汗。
两筐牛骨头可是有上百斤,得亏他是干农活的,换个城里人,还真不一定提得动。
母亲李玉珠正黑着一张脸等他。
见他手里拿着一根牛尾巴,气儿才顺了一些,开口道:
“仨儿,弄这么多牛骨头回来,是要熬汤呀?”
“可这白生生的茬子,刮得比狗啃的都干净,能熬出个啥呀?”
“哎,就不该让你跟着去,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