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等初音抢救回来,就好了。”
“这样啊,既然如此。我可以确定,你并不是凶手。”
“诶!?”
所有人都震惊了。
“爸,爸爸。”
“喂,喂,毛利老弟,就算伴场先生同意跟我们回去做调查,可是也不代表他就是无辜的吧。”
“不能妄下判断。他可能误以为接受调查,只要不自白认罪的话,就不会被抓起来也说不定。”
“我,我可没有这样想过。”
“现在,请你们好好地回忆一下,加门小姐的车子烧起来的时候的情景。”
“从这家餐厅离开走到停车场的门,今天晚上因为下雨的缘故被锁上了。”
“而厕所窗户外的路,也因为窗户下面的大滩积水的四周并未发现凶手的脚印这一点,完全排除。”
“这么一来,唯一的可能就只有从餐厅的正门出去。”
“伴场是这场结婚宴会的主角,要是他走出这家餐厅一定会有人看到,并且记得这件事吧。”
安室透笑了笑,“也许并不是没有人看到,而是没有人注意到而已。”
“要是我的话,应该会这么推理。”
目暮警官看着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因就是因为他在厕所变装了,他事先把变装用的衣服藏在这家餐厅的厕所里面。”
“比如说,要是他变装之后戴着毛线帽,身上穿着风衣的话,任谁都不会发现那个人是他吧。”
“因为他在宴会一开始的时候,就在大家面前和大家打招呼。”
“让大家很自然地记住变装之前他身上的穿着打扮。”
“那,那么,在初音的车子烧起来之前我打给她的那通电话,这点又要作何解释呢?”
伴场先生走回来。
“初音在电话里明明一边哭一边说永别了。”
“那电话真的是火烧车之前打的吗?”
“什么?”
“实际上是你变装之后,在停车场埋伏准备好要袭击她,然后在她正要下车的时候,才打那通电话给她的,对不对?”
“趁她被那通电话吸引注意力的时候攻击她,让她失去意识。”
“虽然说,加门小姐,还是多少有点反抗,你费了一些力气,好不容易把她塞进了车子里。”
“然后,对那辆车点火,匆匆忙忙回到了餐厅,再到厕所换回原来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