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演出后的第二天。
经过一晚上的喋喋不休,芙隆已经懒得问林可盘蛇戒指的剧情了,问了林可也不说。
而且城里的东西运来了。
之前她在宠物店买了一只小豹子,那个普信男当时为了讨好,拍卖会买了一只深蓝巨虎幼崽。
这两只是林可让他们后来再送过来的,当时怕普信男爵对采购队的人不利。
而今天,林可刚刚把准备去乡下寻求经验的尼克斯送到门口,就看到了车队。
“行了尼克斯,或许你成功悟透医生的职业后,应该先把你的泪腺治一治。”
林可挥手送别了眼泪哗啦哗啦流的尼克斯。
尼克斯一米多的身体穿着大红色的衣服,耳朵软踏踏地落在脑后。
要知道尼克斯可是垂耳兔。
“林可先生,我一定尽快参悟这几个特质。”尼克斯很绅士地弓腰,这是和比利管家学的,只不过流泪的双眼有点毁气质。
“有什么好哭的,那么近,回来很方便的”约翰在林可身后嘀嘀咕咕,然后又忍不住对尼克斯道:“喂,你可要多回来找我玩啊!”
约翰和尼克斯的感情其实挺好的。
“好的约翰先生。”
尼克斯流着泪,擦了擦被泪水沾湿的毛。
他紧了紧背后背着的小行囊,踏上了去五个村庄的行医之路。
或许,后面不只是五个村庄,或许会去到阿赞恩一些男爵的领地上,谁知道呢?
林可给尼克斯的要求,是在五个月内回来,并就职医生。
而林可送别了尼克斯,就看向了对面的车队的头头,一个五大三粗、手生黑毛的女人。
然后站着等,等那个女人来到林可面前。
他作为阿赞恩未来继承人,除非是一些贵族,否则他不必专门前往迎接,只用伫立着等就好了。
又是该死的贵族礼节。
“阿克力的店主姐姐,你怎么亲自送过来了?”
等女人来到身前,林可保持着贵族式的微笑和礼节打招呼。
眼前的这个粗壮女人正是之前在“阿克力的店”中的那个店长。
只见眼前把黑短发扎在脑后、皮肤略微黝黑、挺着一个将军肚的女店长十分卑微地躬了躬身:“阿赞恩少爷,我代阿克力伯爵向您问好。”
阿克力伯爵!
那位将“阿克力的店”开满纳森格,并凭借其十三级商人的身份直接获得了伯爵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