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少熬到深夜三点多,这会心脏已经有些不适的加快。
手机界面里,她早早给母亲说了晚安。她并没有像kiki那样和父母报平安,只告诉了母亲郑彩霞她已经回家了。要是说她在外过夜,即便是在青浪待着,她母亲也肯定会担心一晚上。算了,云桉不愿给妈妈添麻烦。
她忍着困意,将文件发给赫凯。然后手撑着桌面,僵硬地退后椅子,以极缓慢的速度起身,将脊柱一节节拉直,一展双臂,伸了个软绵无力的懒腰。
她又饿又困,走前两步,直直倒到**。
来民宿的大多穷游党,讲究的就是最廉价的预算,最丰富的旅游。于是青浪那六人间、四人间常常爆满,反倒是kiki的两人间还一直空了一个位置。
她今晚就是在这过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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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市城中村,长长一条食街烟火气正浓,人声鼎沸,烧烤档、砂锅粥、夜茶,一应南省美食应有尽有。
“别看珠市发展一般,全国幸福感最强的城市好吧!”
“高队这一套过时啦,现在年轻人讲究就是北上广,机会多。”
“机会多,比你娘还多都没用,打工挣个一日三餐,能有什么前途啊。要我说小凯,让你爸赶紧先在珠市买间别墅,保准亏不了。”
桌上啤酒瓶零零落落,烟灰缸里满是烟蒂。
赫凯笑笑,没说话。同桌的两个男人都已经醉意,他还是目光清明的样子,除了脖颈有些红,完全看不出已经海喝了两个小时的模样。
他的脚边还蜷着只脏兮兮的流浪小狗,正狼吞虎咽着肉串。
小狗饿坏了,连竹签都想吃下去,还好面前又被人放下一串肉串。
“可以啊小凯,酒量这么好,都快赶上高队了。”
另外一个叫高队的人不服输,“叼你妈,我以前酒量比小凯还好。”
“得了吧,都多少年前了,你现在打球追得上小凯?”
赫凯好笑道:“别,打球我永远被高队虐。”
赫凯和着两人是在野球场认识。那个叫高队的,曾经是看守所老大,年纪已经六十多岁,虎背熊腰,绑了个腰果花头巾,往那一坐很是江湖豪气。
赫凯说自己打不过真不是谦虚,野球场的人鱼龙混杂,不比球馆体育场里的少年斯文客气,打得更凶更狠。真论力量对抗,赫凯讨不了多少好。
但赫凯以前就是打街球的,胜在速度和技巧,何况他好胜的性格也更喜欢对抗激烈的比赛,就这么打了两三年的球以后,赫凯便和高队成了忘年交。甚至赫凯鞋子初始资金的三十万都是高队给的。
某种意义上,高队也算是赫凯的投资人了。因为即便鞋圈很赚,那也是有多大碗,盛多少米。赫凯不可能去找赫家,但是天生的风险偏好者也不会看着机会白白流失,他总能找到办法达到自己想要的。
突然手机震了下,赫凯不甚在意,撇眸看了眼,待看到是谁的人,两下点开。
云桉把翻译好的文件发给了他。他点开,一目十行览完,意外地翻译得很地道,用词都是行业内用语。
赫凯眼底浮过欣赏的暗芒,但也只是一掠而过,因为他发个翻译工作不是让她熬夜去干的。
他只是,找她说说话而已。甚至他还专门找了篇比较专业的,按道理有些词她应该是要来问他的。
日,那电视剧骗人的啊。
赫凯:【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