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要富养的。
哪怕他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对这句话却是格外赞同。
“等过几天要是去镇上,你跟着一起,到时我们去看看写信的摊子,若是有机会,再往书肆走一趟。”
“对了,你知道镇上那家卖卤菜的在哪儿吗?”陆尚问。
姜婉宁摇头:“我还没有去过镇上,婆母他们不许我乱出门,出村更不可以了。”
“无妨,到时候我再找旁人问问。”
陆尚对之后有了一个模糊的雏形,而许多事情并不是着急就能解决的。
他喝了两口水,转去忽悠姜婉宁,又哄又骗的,叫她写字来看。
笔墨纸砚在农家都是很珍贵的东西,可对于陆尚来讲,还不如一个馒头来的实在。
姜婉宁毕竟只在乡下生活了几个月,就算知道纸笔费钱,可也没有把它们看得太重,既然陆尚说了可以用,她也不在扭捏什么,熟练地研了墨。
陆尚在旁边看着,哪怕姜婉宁身上穿的是最普通的粗衣,光是那份气度,便叫人觉得赏心悦目。
再对比他刚才磨墨时弄了满桌,果然,有些东西还是要专业的人来做。
不一会儿工夫,姜婉宁就准备好了。
她把着毛笔,虽已摸出材质劣等,面上也没有表露半分,她问:“夫君要我写什么?”
陆尚还欣赏着,随口说道:“就写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姜婉宁笔尖微顿,在嘴边念了两遍:“好词,这是夫君做的?”
陆尚顿时羞窘,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我哪有这等才华。”
姜婉宁想到曾偶然在书上看过的陆尚的批注,心中略表赞同。
她问清楚几个字后,抬笔落下。
大学士家的千金,自是练得一手好字。
就连陆尚这个对文化涉猎甚浅的,等看见纸上的大字后,也不禁抚掌赞叹。
然而不等他夸奖,他目光一凝,忽然把姜婉宁的手拽了过来。
他将毛笔放下,摊开她的手掌。
只见五根手指上全是细小的伤痕,有些伤得深的,至今还没有结痂,再看手背上,仍旧如此,甚至在她的指肚上,已经出现一层薄薄的茧子。
陆尚和姜婉宁相处了有些天了,便是常常在一起,却也没有仔细观察过。
而且他一个大男人,一直盯着小姑娘的手看,怎么都觉猥琐,要不是今日,他还看不见姜婉宁手上的细小伤痕。
陆尚并没有觉得,伤口细小就不严重,很多时候,越是微小的伤口,疼起来才更熬人,何况这满满一手,根本数不过来。
姜婉宁不自在地往回缩了缩:“没什么,就是做家务时不小心蹭到的……”
“这还叫没什么?”
姜婉宁很久没有听过他这样严肃的语气了,一时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