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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3页)

卖胭脂的掌柜直叹气:「以往那陈锦绣就喜欢得紧,想着他看书辛苦都给他买了吃食或者笔墨纸砚,说是等了他有出息来买,可惜,可惜。」

只可惜,福薄啊。

「今日是下葬的日子,五天了,再不埋就抬不走了。」

有人窃窃私语,我不欲多言,只是拿着胭脂就走。

走过巷子跟前,我余光中看到周穆站在拐角处,一改刚刚的浑噩,他的眼睛无比清醒。

我看到,前几日玷污过陈锦绣的那几人从巷子出来,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什么。

「难怪探花郎不肯跟小姐在一起,他那小娘子叫起来那叫一个销魂蚀骨,声音跟猫儿似的。」

「是啊,听得人心痒痒。」

「要不是小姐说让快一点,还真想再玩几天。」

「得了吧,烈性子女人死了怕是会缠上我们,那鞭子都断了几根,和离书不还是没写个字儿。」

倘若我现在回头,大约可以看到周穆手中的脂粉盒儿已经变了形状,他那样聪明的人,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三言两语。

真相,他自会查清。

我向李诗因的洗脚水中加了药材,洗脚水因此变成黄黑色,远远的便能闻到一股药味。

李诗因变了脸色:「这是什么?难闻死了,端走!」

那盆洗脚水被她踹翻在地上,打湿了我的衣裙,在冷冰冰的冬天简直是雪上加霜。

我却耐心解释:「洗脚水是用艾草熬出来的,虽然不太好闻,但是用这样的水泡脚,能滋阴补阳,美容养颜。」

她只听到我最后四个字,于是她脸色缓和几分:「那还不重新去端?」

我卑躬屈膝地重新倒来水,将李诗因白嫩纤细的一双脚放进水中,不轻不重地搓洗着。

洗到最后,她浑身香汗淋漓,坐在椅子上微喘,应是十分舒坦。

「算是个识眼色的,以后不必洗脚了,就跟在我身边吧!」

我随她去周穆家里,她到底还顾念着自己的身份,于是让我进去看看。

周穆坐在灵堂下面,正中间已经没了棺材,想必陈锦绣已经下葬了。

不过几天时间,他的眼睛已经凹陷了许多,苍白的面颊更显清瘦,肩胛骨将衣服撑起来,颇有一种孤独存世的孤傲。

「节哀。」

周穆头也不抬,回答我的,是死一般的寂静。

我出门,向李诗因摇摇头。她面上有几分犹豫,我却火上浇油:

「周公子这个时候应是最为脆弱,小姐还是去看看吧!」

她咬咬牙还是去了,没过多久,我听到周穆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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