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两碗!”
“我要五碗!”
“走开,我今晚要干一百个!给我来十碗!”
人群汹涌如潮水,将林默生和史蒂芬周都挤到了一边。
这个时候史蒂芬周才低声讨好地说道,“林sir,混口饭吃嘛。”
林默生喘了一口气粗气,因为这件事,他还真不好拿灶君转世怎么样。
于是恶狠狠地说道,“加上上次,你欠我两个人情!”
史蒂芬周微微一愣,他不明白林默生找自己这个小人物讨要人情干嘛。
不过能够用便宜的人情换林默生的代言,他还是愿意的,于是点头道,“好。”
算是暂时扯平之后,林默生好奇地看向史蒂芬周整理的小推车问道,“你的店生意这么好,你还推出去卖啊?”
史蒂芬周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就算生意好,也只是一地的食客。”
“上次有林sir的提点,我突然发现自己对港都的‘食’没有真正了解过,于是夜晚推车出去,一方面推广一下撒尿牛丸,给没有排队到的顾客们一个惊喜,一方面吃吃其它的饮食,找找自己的缺点。”
“这些天,我也领悟到了一件事。”
“啥事?”
“吃东西,无论高低贵贱,都不能够脱离大众,不能脱离一地饮食习惯。”
林默生认真地看了斯蒂芬周一眼,“看来你真的会成为一个好厨子,不过想要成为食神,你还差一截。”
史蒂芬周好奇地问道,“差一截?”
他冥冥中有预感,林默生接下来说的话很重要。
林默生咧嘴笑道,“对啊,你的菜连光都不会发,算什么食神料理?”
发光?
斯蒂芬周一脸问号。
菜怎么可能发光呢?
难道加点荧光剂?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