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时务者为俊杰。
虽然我有功夫在身,却从不狂妄,甚至比一般成年人都要冷静。
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告诉我:要想活的久,就轻易别拿自己的命去赌!
于是,我老老实实跟着几个人上了一辆白色面包车。
上车后仔细观察,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是车上那伙人的同行,但都面生,不是[下手]或[换手],应该都是[搅手]。
因为一直没有[掉脚]的,他们都隐藏在旅客中。
这些人既然有枪,就不是什么普通小团伙,看来自己捅了个马蜂窝!
我有些奇怪,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出的我。
车上没人说话,我也在想着对策。
四十几分钟后,面包车进了一个地下停车场,我被带到了一家夜总会的包房里。
我早看出来了,一直坐在副驾驶的男人,就是他们的头儿!
这人三十岁出头,身材中等,一张国字脸不苟言笑。
此时面对面仔细看他,我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为啥[露了相]。
在我把塑料袋给小女孩时,这人就坐在那节车厢里。
我没特意去记车厢里的每一个人,可目光扫过去时隐约有印象,他应该坐在双人座63号过道位置。
就像罪犯喜欢返回案发现场一样,一些老贼得手后并不着急走。
不过,这个人并没有出手,他更像一位主持大局的领导,指使手下这些人疯狂洗劫。
夜总会包房里。
他坐在了宽大的沙发上,其他三个人站在了我身后。
“碎崽娃子,你发撒神经呢!”他张了嘴,声音像用刀子划玻璃一样。
我听的懂陕西话,他骂的是小崽子,发什么神经!
我用普通话说:“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
“你个瓜皮!”他嘟囔了一句,脸色阴沉地挥了挥手,“按规矩办!”
后面四个字,是用普通话说的。
我听到后面有人在抽刀,这是要砍我一只手。
我不动声色。
后面一只手抓向我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