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刚伸出去——
我就感受到了来自视线的洗礼。
抬起脸,就看到了正面对我站着的三个年轻大男孩儿。
一眼扫过。
我仿佛就品味到他们仨人迥异的个性。
多虑了。
不怕脸盲。
他们仨除了性别一样。
其余完全没有相似的地方。
左手边站着的是个穿皮夹克的大男孩。
一米八多,高高瘦瘦,梳着个背头。
应该是用小龙舅那种啫喱水或是发蜡梳的头发。
不至于多油光崭亮,属实很硬挺。
整个人都有种放荡不羁的帅气感。
耳垂上还有一颗亮闪闪的耳钉。
戴着一副酷酷的黑皮手套。
要不是他传递出来的气息很阴沉。
能让我的慧根确定他也是做阴阳行当的。
单单这个人站我面前,更像一名赛车手。
中间这位更是特点鲜明。
长得真是比女孩子还要白皙秀气!
我感觉他完全可以和左手边的皮夹克大哥搭配个‘金童玉女’组合。
那个要是油头,这个就是粉面。
虽然他打扮的并不女气,穿着深色的花衬衫,西裤皮鞋,气质却有点劲劲儿的。
站那左手环着胸,右手肘支在上面,食指还有一搭没一搭的轻敲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