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男人!在天上说话就这样不顾忌了吗!
易思龄还夹着一块金枪鱼,筷子不稳,鱼肉重新掉在碗里,脸上的红晕逐渐蔓延开来,她想到了昨晚,被他翻来覆去品尝,从唇到唇,从齿到珠。
谢浔之替她把这块鱼肉夹起来,沾了几滴酱油和山葵酱,拿手托着底下,喂到她嘴边,“所以我不土。”
易思龄剜他一眼,还是咬了一小口,油脂丰厚的金枪鱼大腹在唇齿里化开。
大腹是蓝鳍金枪鱼最肥美的部位,一般客人吃两到三片就会觉得油腻,所以不能多吃,日料店里,往往一小块能卖到大几
()百。
刺身的大小适中,但易思龄吃饭很做作,就是爱一小口一小口磨蹭,以至于这么小而厚实的一片,她也要分两口吃。谢浔之看着那一半剩下的鱼肉,沉默几秒后,送进自己嘴里。
他说他从不吃生肉,但又把她吃过的吃了,易思龄总觉得他不怀好意,唇瓣撅了下。
谢浔之吃得很慢,似乎在感受着来这块自太平洋的极品食材的美味,吞下去后,他温和地注视易思龄,发表评价:“比不上昭昭。”
不论是味道,甜度,嫩度,亦或汁水含量,食物与觅食者之间的互动性,都差远了。昭昭会越吃越水润,流淌泛滥的蜜泽,淹没他的味觉和嗅觉。
他尝过那样好的滋味,以至于世间一切饕餮美食都沦为嚼蜡。
易思龄羞愤地搁下筷子,这饭是吃不了了!
接下来的时间要难熬很多。十个小时的长途飞行,若是睡一觉也就熬过去,但易思龄白日睡太久,早就睡饱,睡够,以至于连续看了三部文艺电影,还是没有困意。
客舱灯光早已在不知不觉中进入睡眠模式。易思龄暂停电影,摘下耳机,撑了个懒腰,蓝丝绒的布料在昏柔光线之下,有种格外寂静,忧郁的氛围感。
四周无声,夜色深湛,一时只觉得空旷极了。
易思龄转头,去寻谢浔之。
他坐在对面的航空椅上,睡着了,手掌轻搭着小腹,膝盖上那本叔本华半开半合,也不知在他睡着之前,读到了哪一页。
易思龄下意识放轻了呼吸。
他睡得很松弛,面容是柔和的,不似醒来时偶而会流露一种威严的气势。一盏阅读灯点在头顶,投下溶溶的光影,他陷入其中。
易思龄觉得他睡着的样子很英俊,吞咽了一下,鬼使神差拿出手机,镜头对准,将他此时此刻浅眠的样子定格在画面里。
飞速地,悄悄地按下快门。
拍完,易思龄都不敢欣赏,又唾弃自己居然做这种小女孩才会做的事,掩耳盗铃般,把手机锁上。
十二月的伦敦,实在算不上好时节。天亮得迟,暗得早,一日之间只有四五个小时是白天。
一连两天都阴阴沉沉。雾气,水汽氤氲,交织在沉静的泰晤士河上空,阳光被浓厚的乌云淹没,城市就显得越发厚重,古老。红色电车在雨夜穿梭,穿着丝袜和高跟鞋的女人手持雨伞,匆匆走进对面的古老建筑。
“好熟悉的味道。”易思龄深深嗅了一口潮湿的空气。
谢浔之撑着一把黑伞,罩在她头顶,“什么味道?”
易思龄眨眨眼,“荒唐又刺激的味道。”
荒唐。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