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千语踮起脚尖,纤长如葱白般水嫩的玉指,划过书架的书籍上,取下了这本《诗经》。
随手翻阅了一下后,她就睁大眼睛愣住了。
好家伙!
她看到了什么?
居然有一张五块钱纸币,被当作书签夹在书籍中。
这难道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真谛?
有一说一。
5块=50亿纳元
这么多的钱,如果换购成黄金的话,确实够盖一座黄金宫殿了!
慕容千语差点嘤嘤嘤地哭了起来。
为什么同样是爱读《诗经》的人,她和他差距这么大?
她还要绞尽脑汁地琢磨着怎么创业。
而他已经坐拥十万亿纳元存款,屹立在苍穹之上了。
甚至看书的书签都是五块钱纸币。
低调的富豪实在是太可怕了!
孟宇发现了这一点,也觉得有些不妥。
毕竟五块钱放在新世界,可是一笔巨款,用来当书签难免有些过于豪横了。
“慕容千语,帮我把纸币都取出来吧,等下我存到银行去。今天过来排场太大,估计这里要被贼盯上了,我得搬家。”孟浩淡然一笑。
慕容千语突然忸怩起来,“你应该还没有买别墅吧,要不然,先去我那儿住几天?其实我那里就我一个人和几个女仆住,挺空荡的。”
面对绝色佳人的同居邀请,孟宇犹豫片刻,还是摇头拒绝了。
他不喜欢寄人篱下的感觉,以前是买不起房没办法,但是现在都成了世界首富了,怎么可能再借住别人家。
慕容千语眼中闪过一抹失落。
同居请求被拒绝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