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忽然落在沈星黎手腕上的伤口。
刚才太热,沈星黎把外套脱了,毛衣袖子也被她卷起来。
正好露出手腕上的伤口。
那是被绑架时留下的,已经结痂。
伤口很深,留下的伤疤有点触目惊心。
看到这个伤疤,孟煜上前一把攥住她手腕,盯着沈星黎问道:“是不是桑牧野对你家暴了?你明明知道他就是个疯子,为什么还要嫁给他?”
沈星黎立即甩开他,神色冷戾道:“孟煜,你要是再敢碰我,另外一只手也不想要了是吗?”
孟煜好像疯了一样,眼睛猩红,双手紧紧攥着拳头。
“黎黎,为了跟我生气,你也没必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你知不知道桑家就是一个人吃人的地方。
你进了那种家庭,早晚会受不了的,桑牧野也绝对不会真心想娶一个平民女子为妻,他一定是在玩弄你,等玩腻了,就会一脚把你踢开。
与其给他当床上的玩伴,还不如给我当情人,至少我心里是喜欢你的。”
听到这些话,沈星黎毫不犹豫给孟煜一个大嘴巴。
冷声说道:“孟煜,我告诉你,我现在过得很好,桑牧野也很爱我,他能给我的,是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
请你以后离我远一点,要是再说些不三不四的话,我不介意让我老公再把那只手给你跺了。”
孟煜当众被打,有点挂不住脸。
说出来的话也变得更加犀利刻薄。
“沈星黎,我没想到你现在变得这么堕落,为了桑牧野几个臭钱,竟然这么糟蹋自己。
当初那个为了帮我接手公司,到处给我找生意的小女孩去哪了,那个时候的你多单纯,从来不爱钱,只单纯的喜欢我这个人。
为什么你现在却变成这个样子,跟其他那些出来卖的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满脑子都是沈星黎单纯可爱的样子。
单纯的让他不舍得碰她。
她说家里管的严,不让有亲密举动,他就尊重她。
交往两年,他们最多也就拉拉手。
可是她转脸却跟别的男人闪婚,还上了床。
最要命的是,那个男人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而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孟煜心里有的是不甘,他不甘心自己不舍得碰的女孩,跟这种人在一起。
他越想越生气,刚想上前去拉沈星黎的手腕,膝盖就被人狠狠踹了一下。
扑通一声,他跪在沈星黎面前。
他猛地回头,正好看到桑榆满脸冷笑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