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的时候,他们就是公认的青梅竹马,家世相当,从小就认识,萧彻爱夕月更是爱到死去活来。
为了讨夕月欢心,从小养尊处优的萧大少爷包下了一座小岛,亲手种植了一岛的玫瑰花,就为了博美人一笑。
据说那天,玫瑰铺成了花海,金童玉女在花海中相拥,幸福美好的像是童话故事一般。
人人都艳羡他们的感情,说萧彻是个情种。
后来,夕月要去国外留学,为了留住她,萧彻更是割腕,差点死了一次。
他手上常年戴的腕表,就是为了掩盖那道骇人的伤口。
但即便萧家少爷如此卑微,都没能留住梦中的人。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他看我长得像季夕月,就把我留在了身边。
他会一遍遍的叫我希希,但我知道,他叫的不是我,而是通过我,在怀念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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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心而论,除了替身这件事,萧彻对我算的上好,衣服包包打款都没断过。
所以我并不介意被当作是替身,但即便我对他没有多少感情,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
我握了握手,对现在的场景有些无措。
夕月看向我,不管是姿态还是举止,都显得落落大方。
“这几年辛苦你照顾阿彻了,不过现在我回来了,你也可以休息了。”
原来是告别局。
我看向相伴五年的男人,他眉眼平和,不见任何难过,大手更是一直握着夕月的手,用行动在告诫我他的选择。
难过吗?
好像是有一点。
毕竟以后都没有这么快的赚钱方式了。
于是我抬起头,泪水盈盈的望着萧彻,声音发颤的询问。
“她要回来了,那我。。。。。。”
萧彻似是早就想好了我的去处。
一张卡推到我面前,他冷漠的双眼没有丝毫温度,仿佛之前和我耳鬓厮磨的人不是他,嗓音更是淡漠到了极致。
“三百万,以后不准出现在我面前。”
三百万!
我这个开心啊。
有了这三百万,我的存款就够两千万了,干点什么不好?
我压住激动的心情,抽噎的说:“阿彻,我是真的爱你阿。。。。。。”
所以,能不能加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