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他顿了顿,意外地看着我。
说去临涧路的馄饨铺我是有意试探。
在被绑时,我告诉他,想吃临涧路的小馄饨了。
「要是我们有机会出去,我一定要带你去吃临涧路的小馄饨,肯定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好啊,那我们说好了,一定要去。」
两个孩子在不知即将被拐卖到何处时立下的约定,隔了十年才兑现。
我也有带姜与去过,只可惜他反响平平。
那时我还以为是他忘了。
「老板娘,两碗馄饨,不要葱和香菜。」我习惯性地和老板点单,又想起顾景,问,「你不吃葱和香菜吧?」
顾景眼神落在我身上,勾起一抹微不可察的笑,「不吃。」
不得不说,顾景是真的帅。
干净利落的黑色短发,穿了一套简单的休闲运动装,身姿高挺,硬朗的轮廓,完美的五官下一双漆黑的眼睛,眼尾的一颗红痣,又多了几分妖艳之感。
让人不由得看出了神。
直到眼前一只手在摇晃。
「看什么呢?」顾景不知何时凑到我面前。
我立马红了脸,连忙低下头往餐馆里面走。
「我们就坐这儿吧!」
老板煮馄饨的速度很快,前脚刚坐下,后脚就端上了桌。
一顿饭吃下来,安静得像是在图书馆自习。
「嗯,你说得没错,确实很好吃。」
顾景吃完最后一个馄饨,擦了擦嘴,眼底含着晦暗不明的意味。
一时间,我不知道他是回答我,还是回答十年前的我。
就当我想问出口心中的猜想,冷不丁地一道男声插了进来,「顾景,林桑?你们怎么在这里!」
9
不用回头我都知道是谁。
姜与那大傻缺。
只见他牵着林语坐到了我们对面,姜与还贴心地替他擦拭着凳子。
呵呵,原来他也长了手啊。
想当初,我和姜与来这家馄饨铺吃饭时,他总是嫌桌椅脏。
每次我都拿着消毒湿巾给他擦干净,姜与才能委屈自己的大腚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