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凭无据?恐怕要让司徒公子失望了。”
走到公堂前,李长辞拿出三张宣纸,吩咐一旁衙役递给了范知县。
“大人,这是三份供词,其中两份来自司徒府门丁,一份来自司徒府丫鬟,这三份供词均可证实周小红与司徒上虞有染。”
上午他们进入司徒府后,李长辞独自带着几个人和上官云燕分开,去干了另外一件事。
找人证!
一截金蚕丝,勉强只能算个物证。
即使抓到司徒上虞,也不足以给他定罪。
而要是有人证,并且能录下司徒上虞和周小红交好的口供。
再结合仵作验出的结果,那这罪名就基本坐实了。
李长辞在周小红回忆的第一段画面中,记得司徒府宅大门处有两个门丁。
那两个门丁是肯定见过周小红的。
至于提供第三份口供的丫鬟,则是负责照顾司徒上虞起居的人,李长辞也顺手带回了衙门。
三名下人,哪能抵挡衙门大牢内李长辞的威逼恐吓?
一个个被牢里的刑具吓破了胆,在刚才都招了。
负责录口供的皂吏在一旁全程记录了下来。
范知县接过供词,看过之后,顿时底气十足,大喝道:“大胆贼人,人证物证具在,还不认罪!”
在他的案桌上,呈放着五份证物。
分别是司徒家下人的三份口供。
和司徒上虞衣服同样材质的金蚕丝。
还有仵作老徐之前上交的尸检文书。
大齐国的破案率本就不高,破案手段也和上辈子不能比。
这五份证物,要坐实一个人的罪名还是容易的。
“你们!你们这是栽赃陷害!”
此刻司徒上虞盯着皂吏展示给他看的五份证据,眉眼中之前那股从容逐渐消失。
他知道,凭眼前这些证据,他的罪名基本已经坐实了。
司徒上虞恶狠狠的看向李长辞,心中开始后悔起来。
他后悔当初没一刀杀了这该死的小子!
当初他在城南别院刚杀完周小红时,发现别院门口躺着一个昏迷的捕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