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争了,随便她。
沈郁夕知道林远说的那个地方。
那条弄堂很好找,夹在两栋高楼很高的楼之间。
可环境却又脏又差,因为环境问题,还上过卫视节目呢。
沪市就是这样,表面无限繁华,那些隐没在大楼后面的小街道,却迟迟不重建,完全像是两个城市。
听见林远住在那样的地方,沈郁夕侧过脑袋,有些好奇的看他。
“你住那?”
林远点点头,“哦,朋友住那,这匆匆忙忙搬出来,也没地方去,想着先凑合一下,过两天搬出去也不迟。”
还不都是她害的?
本来自己想着骗过老妈之后就去免费的员工宿舍!
结果假女友变成了她,他也不好意思去公司宿舍住了,只能就耗子这儿挤挤了呗。
好在,这弄堂虽然乱,屋子还可以。
把自己的小屋收拾干净,大大的双人床,干净的床单和被子,还有一张写字台。
这对他来说就足够了。
而且这距离公司很近啊。
上班二十分钟,很方便的。
沈郁夕没再说话,车子一路朝着南京路驶去,跟着一头扎进了耗子家的小弄堂。
这会儿。雨已经越下越大了。
刚才淅淅沥沥的小雨这会儿已经成了豆子大小。
啪嗒啪嗒的打在车玻璃上,即使一直开着雨刮器,外面的景象也依旧是有些模糊。
就连弄堂里还有积水,车子明显是不好开进去了。
沈郁夕把车停在了弄堂里面的一些地方。
“只能到这儿了。”
她语气闷闷的。
以往只知道,这巷子不好,却从来就没进来过。
如今进来了才真真实实的感受到,地上黑色的积水,筒子楼旁边的垃圾桶,还有头顶上横跨着的一根一根晾衣服用的竹杆。
想到他住在这样的地方,自己心里就像是堵了块石头。
一个声音坚定的告诉自己,这里配不上他。
不光是喜欢在作祟。
更重要的是,林远他真的是个很有才华的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