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蒙逃亡当天下午五点,阿蒙望着远处逐渐密集起来的建筑,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强撑着一口气,从背包里取出最后一瓶已经被气温加热的温开水灌进嘴里,然后继续迈开步子向前走。
十几公里的负重越野,对于一个小孩而言无疑是一种相当恐怖的负担,若非阿蒙这段日子一直保持着锻炼,并且有着远超小孩的意志力,否则根本不可能走得下来。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阿蒙此时显得有些狼狈,但却并不显得扎眼,因为在这个季节,在这种已经可以称得上农村的村镇,他这样年龄的小男孩,基本都是一个泥猴样。
有些狼狈的阿蒙找了个小卖部,买了点零食和水,补充盐分和热量,虽然这并不健康,但是充满了油、糖、盐的零食比起很多食物都能更快的补充体力。
更别说他这样的小泥猴,也不适合去饭店点菜,而周围,也没有看到小孩子点单也毫无违和感的开封菜、金拱门。
啃了两包锅巴,灌了一瓶酸奶,阿蒙总算是缓过了劲头,一边缓慢的迈着沉重的步子继续前进,经过了长期的准备,阿蒙已经知道人类这脆弱的身体在高强度的运动后是不能立刻休息的,他需要慢慢的让身体“冷却”下来,以免让身体的负担加剧。
此时的阿蒙已经对人类的脆弱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如果说以前身为欺诈之神的时候,只觉得人类是虫豸,可以随意捏死,是一种俯视者角度的蔑视的话,那么挖空心思避免伤到这具身体的阿蒙,就已经有了一丝同情。
当然,这同情并非是对于人类整体,而是仅仅对于他自己罢了。
但不论如何,阿蒙已经切实的开始具备“人性”。
这人性并非是这具孩童的躯体通过激素强加于他,而是出自他灵魂的本愿,他似乎已经开始意识到,这如秸秆一般的普通人,活得并不轻松。
作为一个七岁小孩,阿蒙连谎报年龄睡网吧都相当困难,更别说需要登记身份证明的酒店,他只能依照计划,登上公交车,一路抵达城镇繁华处,并将一路上偷到的手机进行销赃。
别问他为什么能够这么快找到销赃窝点,在几次寻找销赃地点的尝试中,他就已经破解了业内的暗号,那些愿意收赃的店铺招牌上那不起眼的痕迹,在阿蒙眼里已经无处遁形。
不过阿蒙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后不久,那家收赃的店铺就已经被端掉,一位便衣警察替代了他的“工作”,而那位倒霉的店主,则是带着“收赃被发现”的心情被抓紧了局子,却一脸懵逼的接受着安全部门的拷问——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自己好像被当成了某种不得了组织的外围成员。
……
虽然兜里有了钱,但阿蒙只是找了一家沙县小吃,吃饱喝足之后,开始按照网上所谓三和大神的教程,开始寻找适合过夜的桥洞。
而在阿蒙刚刚离开的沙县小吃店里,一个男子再来到服务员身边,低声道:
“一曲忠诚的赞歌……”
“滚犊子!”那服务员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会这人,而是自顾自的钻进了员工间,不多时,换了一身常服的他照常下班。
“怎么样?有什么特别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