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觉得薛连城很强,他只是觉得这小子运气好。
一开始那个强行出手的三分,弧度都那么夸张了,都能进……
这不是运气是什么?
那个抢断?
他觉得当时自己大意了,并没有很好的护住皮球,以至于让薛连城得逞。
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至于那个脑后勺传球?
队友之间的声音,谁听不出来啊?
他并不觉得有什么神奇的。
而那个挡拆助攻?
这就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挡拆顺下,一点都不值得大惊小怪,当时一定是罗宾逊三世与大前锋之间沟通出现了失误,双双扑向薛连城,以至于漏了冯莱。
最后那个空位三分?
这都投不进,那就该去死了!
所以总结下来,他认为薛连城是个捡漏王,根本不值一提。
这次,他觉得是一个机会。
一个给眼前黄皮肤的亚洲人上一课的机会。
“我的斤两不重,但是吃你,绰绰有余。”
薛连城也觉得这是个机会。
斯塔斯卡斯的速度不快,对抗不强,以他的力量,生吃完全没有问题。
如果遭遇包夹,那也不要紧。
场上的四个队友,都有三分能力,他可以有效地为队友创造空位机会。
如果三分进了,那距离追平,也仅最后的差2分。
赢球的希望,就在眼前。
斯塔斯卡斯不屑一顾,“呵……耍嘴皮子谁不会?”
薛连城却懒得再回应,沉肩迈步,直接往里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