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得权每次带着配枪的小喽啰巡逻时,都觉得面上有光。
他爹娘也高兴,觉得儿子给方家光宗耀祖了。
榴花镇并不大,镇里有见识的人不多,他们没看到方得权是怎么上位的,只看到他的风光。
于是在那些人眼里,现在的方得权是金龟婿,都想将自家的女儿嫁给他。
这些人便找到方家父母那里。
方父方母也觉得自己儿子现在有大出息,是该考虑婚事的时候,便计划着给他相亲。
“相亲?”
方得权愣住。
方母喜滋滋地说:“是啊!儿子,你不是不喜欢胖妞吗?既然如此,娘也不逼你,现在好些地主和商人之家都想跟咱们家结亲,娘打听过啦,都是极好的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方得权马上道:“我不要裹小脚的。”
只要想到那些大家闺秀裹得畸形的脚,方得权就头皮发麻,和罗家明一样,他也是无意中看到女人被裹得畸形的脚,被吓得不行,从此不喜欢那些裹脚的女人。
方父方母也知道时代变了,妇女讲究解放,以前裹小脚的大家闺秀被批成封建糟粕,跟不上时代,十分土气,据说外面那些才子陆续登报离婚的原配都是裹小脚的,报纸上也在批判这些裹小脚的女人,仿佛你娶个裹小脚的女人,就不是新时代的才子,就是封建遗毒。
方母觉得那些姑娘其实挺不错的,虽了裹小脚,但温柔善良,一看就是贤妻良母的类型。
奈何儿子不喜欢,她也不能勉强。
只是可惜了,那些姑娘除了一双小脚外,还真没什么缺点。
方母道:“不裹脚的也有,娘给你挑个好的。”
方得权想到牡丹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还十分敷衍,心里也是恼怒的,便决定去相亲看看。
然而,当他接连相亲数回后,方得权反而越发惦记牡丹。
和他相亲的女人不是没有美人,但她们都是如同一个模子出来的,端庄腼腆,言谈无味,不像牡丹,虽出身风尘,却饱读诗书,还颇有有见识,更重要的是,她的美貌,看着高贵冷艳,国色天香。
这些所谓的闺秀,大概唯一胜过牡丹的,大概是年龄了吧!但年龄带给牡丹的并不是衰败而是风情,让男人越发迷醉的风情。
方得权感慨地吸了一口烟。
这是从平锦城那边传来的高级货,是妹夫赏给他的,刚开始吸时还不习惯,直到有一次,他在牡丹面前抽这玩意,她下意识的为他点烟。
抽洋烟、吃牛排、喝红酒、跳交际舞……是这时代年轻人最时髦的生活方式。
方得权去平锦城吃过一次牛排后,就没了兴趣。
牛排那么硬,一咬里面居然还是生的,红酒还没他娘酿的糯米酒好喝呢。
当时他吃得浑身不自在,但他带去的女人,夜总会备受欢迎的舞女夜莺却是很喜欢,一脸陶醉的模样,看他的眼神都柔和起来,含情脉脉,仿佛在看心上人。
方得权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是贱骨头,上赶着的女人总引不起他的兴趣,明明夜莺更洋气,还会念几句洋文,他想着的却是牡丹。
回到榴花镇,他和怡红院的那些女人说自己在平锦城喝红酒、吃牛排的事,那些女人都很好奇羡慕,觉得平锦城的生活才是时髦,令人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