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了。
是系统用解药将我弄醒的,它压根想不到还有接吻渡酒这个操作,以至于让我也昏迷。
还好,我才晕了几分钟。
我是倒在叶逊之身上的,并没有磕到,爬起来时,我再次看向他的面庞。
绿茶不愧是绿茶,绿毛绿眼,颜值是相当赏心悦目。
初吻给他真不冤,是我赚了。想了想,我摸着自己的唇瓣,先前被吻的时候太过震惊,都没来得及享受一下,现在去亲他也没意思,毕竟他是昏迷的。
也许他身上有值钱的东西,我对着他上下其手,摸出一个雕着叶子的玉佩,我决定拿去当铺换钱。
把二婚对象洗劫一空后,我再次扛起包袱,“系统,我要纸笔,还要红泥。”
“你以为我是多啦b梦吗?要什么有什么。”
“你给不给吧。”
“……”
桌上出现纸笔与红泥,大概是从别的房间挪过来的,墨汁都是现成的。
我这一手毛笔字简直了,比鸡爪还不如,
内容倒是很简单,就是我和叶逊之的和离书。我将自己的手印盖上去,趁着他昏迷,我抓起对方的大拇指摁手印。
如此,和离书完成。
为了避免他不认账,我严格按照要求手写了三份,他这里留一份,我自己保管一份,还有一份随机发给别的男主角。
情敌的情敌就可以利用!
发现这个新房也没什么值钱的可以拿了,我潇洒走出房门,恰逢此时,院子里降落一人。
很面熟,可我一下子忘记了,这是前夫哥还是暴躁师兄咸香鸡。
今天晚上从穿越到现在,我基本处于高强度工作状态,堪比加班熬大夜。生面孔根本记不熟,而且帅哥都大差不差,只有丑男才千姿百态。
如果当初设定一个媒婆痣和龅牙,我一定一眼认出。
系统说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了,这个点狗都应该睡了。我却还是看到一个男主在这蹲我,月色掩隐下,落在他脸上的清辉格外透亮。
此男容貌俊美,他的龙须刘海就不是蟑螂须,甚至为他冷酷的气质增添一抹风情,担得起超凡脱俗、霞姿月韵这个形容。
“你是……”
看我有些想不起来的样子,对方绷紧了下巴,眼里流露出的那一点柔情立即消散。
我一拍脑门,“记得,前夫哥。”
“……”
“你别出声,我马上就想起你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