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个她瞧不起的爱好,让我更加有勇气脱离现实的泥淖。
从第一次被她羞辱,说我配不上司勤时,我就明白我要依靠的应该是也必须是自己。
有人说,灰姑娘是因为穿上水晶鞋才迷倒了王子。
可我一直明白,灰姑娘不是因为穿上高跟鞋才美丽,而是因为自己本身的贵族血脉。
而我也不是因为嫁入豪门才有底气,是因为我本身就有独立生活的底气。
……
考虑我是原著作者,加上许多书粉得知《常酒》要被拍成电影后强烈呼吁不要魔改,导演邀请我做副编剧,并在剧本完成后跟组。
不得不说,这导演的眼光真不错。
向阳带着妆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剧本里的阴冷魔君在我面前活过来了。
没人知道,我虽然爱剧中男女主两个亲儿子和女儿,但最爱的还是笔下的美强惨魔尊。
向阳那副装扮,实在是太戳我了。
不过我很快又走了出来。
不为别的,主要是向阳那货,生活中是个阳光嘴毒的大男孩,与我笔下的魔君截然相反。
在剧组的日子很是快乐,同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在一起,总觉得自己的心态也阳光了许多。
那些家庭主妇的日子仿佛早已远去,曾经令我痛不欲生的感情再想起时内心也趋于平静。
所以再次遇见司勤的时候,我一点也不伤心。
当时正和剧组聚完餐,我不胜酒力,加上惦念家里的团团圆圆,便准备先走。
刚出门就差点迎面撞上司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