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之上肃静!”县令一拍惊堂木,黑着脸硬邦邦地问道,“那你想要如何?”
沈妤欢淡淡道,“民女也不是那些胡搅蛮缠的无理之人。”她一边说,县令的脸色跟着越来越难堪。
“不过我需要七日。。。。。。”
“不行!”县令立马打断她的话,“七日太久了,恐怕会生出什么事端。”
沈妤欢面上显出一丝为难,实则心中划过一丝冷笑。
其实根本不需要七日这么长时间,不过这就是讨价还价的精髓所在。
先是将筹码往高了抬,对方自然不肯,等到那时再降低,对方便会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实则不然。
真正讨到便宜的人是沈妤欢。
“那。。。。。。”沈妤欢轻咬下唇,状似为难地蹙着眉,“依大人所见,几日才算是合适的呢?”
县令不疑有他,连忙道,“最多五日。”
沈妤欢轻叹一口气,“五日便五日吧。民女尽力而为。”
县令心中一喜,却听沈妤欢又问道,“那如果民女能指证清白的话,黄婆污蔑之罪坐实,大人又该如何处置她呢?”
县令愣了一下,这结果他压根就没想过。
在他心中,沈妤欢早已是囊中之物,凭她一己之力还能找到那些失踪孩子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