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氏狠狠朝沈大志的背影唾一口:“我呸!狼心狗肺的东西!
好吃懒做,净想捡现成的。”
沈父目光灼灼地看向沈冬素:“他为啥愿意把红薯还给咱?那山坡地有什么?”
蒋氏反应慢,但沈父可不傻,上回分田,沈大志为了山坡地,连水田和河边地都愿意给二房一半。
这回又为山坡地,连挖好的红薯都愿意送过来。要知道沈朱氏的脾气,此举不亚于虎口夺食。
沈大志真为了山坡地能捡到兔子,放弃这么多?
沈冬素调皮一笑:“过几天就知道了,先声明哦,是仲阳的功劳!”
甲十八在她背后默默点头,加一句:“确实是仲阳的功劳!”
蒋氏被他们的哑谜惹急了:“你们在说啥?当家的,趁二房走了,咱们赶紧去把河边地的红薯收了。
别明个他又反悔来要啊!这牛棚也没地窖,这红薯还得趁太阳好晒成干才行。”
沈冬素好奇:“不能卖吗?卖了买糙米,也好存储。”
蒋氏看傻子一样看她:“卖谁?咱家那小红薯,一文十斤都没人要!
咱这样的人家,就靠红薯过冬。你看看全村,哪一家大冬天吃得起糙米饭。”
沈父背着竹筐:“别说了,趁天还没黑,快挖回来。”
沈冬素忙扶他坐下:“您在家编竹花篮,我们去就行了。”
沈父不干:“我一只腿也能背筐。”
蒋氏又开始抹眼泪:“当家的,就你听冬素的,雨后路滑,万一再摔了如何是好?”
沈父轻叹一声,认命道:“行,我煮晚饭,你们快去。”
甲十八默默地背一个筐,一手再提一个筐。我这个监工,真是身兼数职!
看一眼沈冬素,心理又平衡了。这小姑娘医术那么好,若是男子,早就进杏林了。
可身为女子,只能藏起医术,在家里……挖红薯……
想了想低声对沈冬素道:“我还攒了些银钱,借你盖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