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解救了兔子继续往前走,手一直是十指紧扣的,穿着玩偶服,这样牵手是没有什么实质的感觉的。
却又因为穿着玩偶服,彼此都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好像蒙上了一层保护罩,让沈朝暮可以什么都不用想的跟他牵手。
不用害怕被看出端倪。
盛辞侧头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圈,冷不丁地说:“我们这种狼最喜欢吃的就是像你这样的兔子。”
【怎么吃?】
“……”
沈朝暮不能说话,另一只手微微蜷缩了一下。
他觉得盛辞就是入戏太深,没有别的意思,可他就是因为盛辞的话不争气地脸红了。
沈朝暮不知道怎么追人,网络上的攻略也说要隐晦一点,太直球就是给了别人拒绝的机会。
但还是要主动,营造出他是特别的那种氛围。
沈朝暮深呼吸一口气,走到判定的地方,到这里就可以说话了,给自己做好心理建设。
沈朝暮抿了下唇,沉默几秒,想到自己的追人大计:“你刚刚说狼最喜欢吃兔子是吗?”
盛辞正在摘身上戴着的变声器,更习惯自己的原声,抬眸。
脑袋里被追人这两个字占据,沈朝暮:“那你要吃吗?”
盛辞的动作顿了顿。
沈朝暮脸红得快要滴血,下一秒,脑袋上戴着的头套骤然被人拿走,眼前重现光明。
盛辞摘了变声器的声音听上去十分有压迫感,漆黑的眼眸幽深,紧盯着沈朝暮:“你说什么?”
!!!
怎么可以突然摘人头套?!
毫无心理防备赤裸裸地面对眼前的人,沈朝暮只觉得热意攀登到最顶峰,脸一秒爆红,结巴道:“我说说你要不要吃兔子。”
“红烧兔肉、麻辣兔头、冷吃兔……”
沈朝暮在盛辞紧盯着他的目光下,声音越来越小,快说不下去了。
【朝朝你脸好红,救命啊啊啊。】
【穿着兔子玩偶服问要不要吃兔子,朝朝你敢发誓你问心无愧吗?】
【你们俩快do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给你们搬大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