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挨了打,还要向施暴者道歉?!
潘又安歪头看了眼焦大,然后又一言不发的缩回了脖子。
“你倒是说话啊!”
来顺的胳膊骤然收紧,虽然还不至于让潘又安无法呼吸,却也让他那粉白脸颊涨得通红。
“我、我错了,我错了!”
潘又安吓得急忙服软,直到来顺放松了力道,他嘴里还不住的道着歉:“我错了、我错了,我知道错了……”
见他说着说着,眼泪就不争气的落了下来,来顺突然有些不自在——明明是这小子先主动挑衅的,这怎么整的,倒好像他成了恶人。
不过事情总得有个收尾。
来顺又一脸蛮霸的道:“知错就好,人家老爷子也不是那爱计较的人,这么着吧,他那份活儿就由你扛了,怎么样?”
“就这么定了。”
不等潘又安回应,焦大就接过了话茬,他从地上费力的起身,盯着潘又安问:“你今年几岁?”
“十、十五。”
“巧了,老子今年八十有五,往后要再敢冲你焦爷爷使横,焦爷爷就拉上你,给阎王爷演一出百年好合!”
说着,他慢腾腾转身,一步步隐入夜色中,嘴里哼哼唧唧的也不知是些什么曲调。
直到那干巴巴的唱腔消逝在夜风中,来顺才发现自己还搂着潘又安,忙一把将他搡开。
又催促道:“别愣着了,要耽误了老头晚上吃饭,我可未必保的住你。”
说着,径自抓起一条毯子,向街口走去。
潘又安怨毒的盯着来顺的背影,暗骂这厮明明和焦大狼狈为奸,竟还好意思在自己面前硬充好人。
但骂归骂,想到焦大临走前那番话,他还是吃力的抱起了另外一条毯子,一面向来顺追去,一面在心中暗道:
一时长短不算什么,等自己凭本事得了贵人赏识,再报仇雪恨也不为迟!
【潘又安,出自原书七十一回,曾在大观园和司棋私会(很可能不止一次),被撞破后吓的说不出话来,事后又匆匆逃走。
此外,还曾写过一封条理分明的情书。
私会,证明他平常有些狗胆;情书,证明他识文断字且有些见识;逃走,证明他遇到大事就怯懦没担当。
综上分析,这货应该属于‘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的低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