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林格说,“我没怎么出门。”
林誉之伸手,她后退一步,才意识到林誉之是去接她脱下的大衣。
她还不习惯。
林誉之泰然自若地拿起大衣挂起:“洗干净手,该吃饭了。”
林格往前走几步,又被他叫住。
确切一些,是拽住,拽住她裙子的一角。
微妙的拉扯感令林格驻步,她回头看,林誉之蹙眉,用未缠纱布的手捏着她的裙摆,迟疑:“你生理期到了?”
林格茫然:“没有啊。”
“裙子上怎么有血?还是新鲜的,”林誉之松开裙子,默不作声地将受伤的手背在身后,“先去换个衣服吧,看看身上有没有伤口,最好不是被牙签扎到了。”
林格说:“你当现在是什么□□呀,大街上哪里有人拿牙签扎人。”
这样讲着,林格匆匆去浴室里换衣服。
裙子上果然有几团血,她检查了贴身衣物和裙子内衬,干干净净的,这点血只在裙摆上,看起来像不小心蹭到的。
北方天气干燥,天气也不妙,她总觉身体上黏糊糊的一层脏东西。脱下的衣服暂且搁置在脏衣娄中,放在洗衣房中,林格想等晚上洗过澡,一块儿把吃饭时的家居服洗掉——这是她跟随林誉之养成的习惯,绝不穿着睡衣吃饭。
洗衣服时,她感觉脏衣娄似乎歪了歪,也或许是她太疲惫了。
林格没有过多上心。
和林誉之重新做回兄妹的过程,并不比林格将他诱惑成爱人更简单。
尤其是,两人和龙娇同时住在一个屋檐下后。
在龙娇一无所知的领域中,他们曾悄悄接吻过,甚至比对方都更加熟悉彼此。
林格已经不知多久未见到林誉之温柔的眼。
之前的林誉之总是宁静地望着她,他的言语锐利,更多的时刻却是沉寂。
最先逾矩的人是林格。
强烈的外力因素让无血缘的家人更亲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这种剧烈的推力令林格产生更亲近的感情。
在林誉之满脑子都是读书赚钱、养家的时刻,穿着用他献血补助换来裙子的林格,喝着他奖学金买来的牛奶,看着林誉之站在阳台上将她的小衣服仔细展平晾晒,她在想,他的嘴唇看起来很适合接吻。
他没有唇纹,很漂亮、清晰的唇,看起来有着水果软糖的味道,她猜,吻上去的时刻大约也像吃软糖。
多么奇妙,林誉之对她卸下防备,对她没有丝毫攻击性,而林格却在想,林誉之的唇尝起来是什么味道。
林格为自己的胡思乱想而痛苦。
高考后的林格多出了旺盛的精力,活跃到无法适应假期的脑细胞,开始在他出现的各个场所发散思维。
她起初和好友梁韵在奶茶店打工,奶茶店对面是个工地,许多工人喜欢在傍晚时蹲在马路旁吹风吃饭,聊天,对着奶茶店的方向指指点点,偶尔爆发出鸭子般轰隆隆的笑声。
发觉到这点后,林誉之便开始阻止林格再做这份兼职。
他自觉是给予林格的零花钱不够,也或许是窘迫的家境令她不安。林誉之深刻体谅她的不易,她还小,还很年轻,谁不想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学生呢?谁不想光鲜亮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