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救过我的命?” 韩金梅瞪她,想说她两句,靳森那边收拾完厨房走了出来打断了她的话,“外婆,厨房都收拾完了,时间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了。” 韩金梅是真喜欢靳森,性子虽然瞧着硬了些,但从细节来看,是个知冷知热的。 她有心撮合两人试试,所以一把夺了孟沫手里的果盘,笑呵呵地说,“正好,沫沫也要回去,小靳,你们俩一起走。” 被强迫回去的孟沫,“!!” 从西胡同出来,孟沫和靳森并肩走着,昏黄的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颀长。 一高一低,一刚一柔。 明明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影子倒是生出几分旖旎。 孟沫没有吊着男人的嗜好,余光觎他一眼,用高跟鞋踢了踢脚下的小石子,红唇翕动,直白说,“靳森,我不喜欢你这种。” 靳森闻言止步,“我哪种?” 孟沫笑起来,“闷骚的。” 靳森眉眼低垂,眉峰略蹙,“那你喜欢哪种?” 孟沫似笑非笑,不辨真假,“明着骚的。”第12章不是一路人 孟沫觉得,靳森对她应该就是单纯的见色起意,没多少耐心。 一个相亲对象而已,又没什么感情基础。 不过就是瞧着她比别人漂亮,所以多了几分兴趣。 男人嘛,尤其是三十多岁还没谈过恋爱的男人。 不论是生理还是心理,在看到美女时,心里多多少少总会有些波动。 如果没有,那只能说明在他面前的女人还不够美。 孟沫向来美而自知。 而且她一直觉得‘美而不自知’是个虚伪词儿,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长相美丑都不清楚,那他得蠢成什么样? 结果也正如孟沫所料。 在她说完这句话之后,靳森再没说话。 孟沫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