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印象深刻的不说标点符号都记得,但大致不差。
印象深刻的自然是大火的网文。
印象不深刻的,写他干嘛?
其实,记得大致剧情就可以了。
要的是创意,要的是剧情。
原身文笔很好,这也是他在网文圈小有名气的一个原因。
有创意,有剧情,在加上文笔,想来不会差。
况且,哪一个扑街没有一个大神梦。
前世不可得。
如今有前世记忆,垂手可得。
那为何不圆一下梦呢?
成神,这或许是扑街的执念。
张牧如今打字的速度惊人,很快就将更新的字数码好,然后上传。
人品保障,日更过万。
他也想尽快将如今写的这本书完结。
若非怕丢人品,他都忍不住切了。
不过,这书本就快完本了。
一个多月爆更,完本也就这一两天的事儿。
若是他肯花时间,估计早完本了。
不过,张牧没那么卷。
他可不想像前世那般,腰、肩、颈。。。。。。或多或少都出问题。
劳逸结合。
如今年轻,或许还好,等年纪大了,就晚了。
天色渐暗,张牧收拾了一下,随即出门。
有人约吃饭。
张牧自然不会拒绝。
何况,还是一个漂亮的妹子。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
他宅了一个多月,憋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