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护在怀里的女人,格外娇小,的确是季絮,我手指无意识地摩挲。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指尖已经落在顾闽彰的脸上。
瘦了。
不过季絮喜欢。
顾闽彰小时候人瘦,孤儿院里营养跟不上,他看上去就是一把匀称的骨架子,附着薄肉。
他上了电影学院,我在美甲店做学徒,拿着仅够生存的工资,却总是寻思着给他吃点好的。
养了两年,两颊才堪堪长出点肉。
季絮说他好像没之前那么瘦了,他减了一个月,瘦了十五斤。
他给我打电话,说不用送宵夜了,学院里抓得紧,他得控制着体重。
那一个月我还有点不太适应,习惯了每天按时按点出现,与顾闽彰简短说上几句。
送宵夜是我唯一能光明正大见他的理由。
我悄悄在他们学校门口蹲了五天,每天都把凉透的吃食再拎回去。
老板娘打趣我,天天这么主动,当心人家男孩子就不珍惜你了。
我倒也希望是这样,起码证明顾闽彰喜欢过我。
本来下定决心不去了,可第六天我的腿像是有自己的想法,提着小龙虾就蹲在他学校门口。
顾闽彰出来了,我刚想去叫他,他身边白裙子飘动,小皮鞋哒哒。
我愣了半晌才后知后觉低头,手指被风吹得发凉,我看了看身上满是指甲碎屑的衣服,沉默地想,算了,小龙虾好像凉了,带回去给老板娘吃吧,她说最近感觉自己瘦了想多补补。
正好。
不会浪费。
4
我夜里不太睡得着觉了。
总是咳嗽,咳了半天呕出来一口血,我望着通红的指尖,愣了半天。
然后自己拎着手去洗。
水流哗哗,血一呼啦就冲进了下水道,我擦干净手。
黑白色的毛巾紧挨着,黑色的都落灰了,无声提醒着我,顾闽彰很久没回来过。
去医院检查那天,医生问我家里人呢,他说我现在这个情况需要人照顾,千万别自暴自弃,还有爱我的家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