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始逐渐生出了些青春叛逆期时的恶劣本性,开始捉弄我。
这一捉弄,就是十年。
先是把我当成工具人,在班级里大肆宣扬我喜欢她,非要追她,害得我被老师叫去办公室批评教育了一下午,还在班级里通报批评。
接着她让我帮她做作业,然后向老师举报是我抄了她的作业,因为我们字迹一样。
然后我又被第二次请到了办公室。
这次老师直接叫了我的家长,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我的父母怒气冲冲赶到了学校,却在听到许梦瑶的名字时,不约而同的沉默了。
最后,他们带我回家时,妈妈抱着我哭了很久。
她说,是我们欠他的,如果不是许梦瑶,被撞的就是你。
睿睿,我们不要跟她争辩。
是我们欠她的。
高中的时候,她让我去很远很远的郊区帮她取东西,结果我到了以后发现那边根本打不到回来的车。
整整七公里,而我徒步走了回来。
等我在她家门口找到她时,天已经黑了。
我气喘吁吁地把东西交给她,她面无表情地接过去。
她出言讽刺「明睿,你到底有没有脾气?你都不会生气的吗?」
她试图从我眼里找到些别的什么,我只是神色平静地回应她。
「我不生气,因为我欠你的。」
她的神色瞬间冷淡了下来。
她把手里的东西往我怀里一扔,表情恶劣。
「你既然知道你欠我,为什么还要来缠着我?」
她的表情并未显露出一丝一毫的厌恶,说出口的话却如同刀子一般扎人。
「你知不知道,我看到你就恶心?」
那天,她把我辛辛苦苦取来的东西丢到了垃圾桶里,再也没看我一眼。
我回到家,看着自己因为走路太多被磨出血泡的双脚,不停地告诉自己。
许梦瑶以前不是这样的,她救了我的命。
这一切的一切,我都得受着。
只有十年而已,没关系,十年一眨眼就过去了。
这都是我欠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