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动声色的皱了皱眉,她这儿媳妇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他们一家子成天压榨她、家暴她,她还给人家出上主意了?!
但我总不能表露出来。
我试探性地问警察。
「像这种情况,我可以也起诉她吗?她偷了我的东西,难道不是盗窃罪吗?」
警察沉默了一会,慢条斯理的道。
「正常情况来说的话,你可以提起反诉,不过这情况就不归我们管了,你们还是自己去解决吧。今天的调解……」
老太太果断起身:「我接受!」
临走的时候,她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我。
「你等着,我一定会让你住进去的!」
离开以后,我也有些后怕,当即联系了我一个律师朋友,听了我的诉求,对方只是微微一笑。
「好说,既然你都开口了,我肯定得帮你这个忙。别说你这了,就连经济犯、杀人犯我都有过成功的先例…」
我松了口气,按照他提供的东西准备证据。
等准备得差不多时,我也成功收到了法院送来的传票——
这点老太太还是不错的,说到做到,说要起诉我就起诉我,只给我留了一周的时间,传票就送到了。
我笑嘻嘻收下,一点不担心。
倒是我妈,为我这件事着急上火,三天两头不是牙疼就是脑袋疼。
我只能一边安抚她,一边加快自己这边的进度。
朋友告诉我,虽然贩卖河豚确实犯法,但也得具体看案情分析。
我这个事儿里,我买回来主观是为了观赏,可不是打算来吃的,再加上我朋友虽然是从国外购买的,但也是在正规厂子里入的,确实符合当地的标准。
也就是说,他不仅能成功把我摘出去,而且还能让老太太承担盗窃罪和过失杀人罪——
真正犯罪的人是她,不是我。
我松了口气。
开庭那天,我们坐在被告席上,原告席上不仅是那个老太太,还有她的儿媳妇。
这是这么长时间来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看起来一副柔弱不能自理的样子,露出的半截胳膊上甚至还有因为家暴造成的淤青。
与身上伤口不同的是,她的神色似乎很平静,完全不像一个死了孩子、老公也半死不活的女人。
像是感觉到了我的目光,她抬起头看向我,末了给了我一个笑容。
她笑得我浑身难受,总觉得怪怪的。
律师进行了一遍又一遍的申诉,你来我往的打了好久的嘴仗。
鉴于我证据准备的非常充分,不仅有物证,还有大量的人证,小区那些闲来无事的大爷大妈非常乐意给我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