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热咖啡上来的时候。
苏非再一次提出了自己的那个想法。
“我觉得我这个想法能高效快速地让嫌疑人现身。”
罗蒙还是一脸沉静,半杯咖啡喝下去。
突然戴了手套,然后从衣服兜里掏出今天早上在白塔工业区天台上捡到的那只兔子玩偶。
眼睛直视着苏非。
“这只兔子眼熟吗?”
苏非的脸色明显一惊,伸手要来拿兔子,罗蒙收回去了。
“别在上面留下指纹。”
“哪里来的这只兔子?”
“今天早上在案发现场的天台上找到的。”
“是巧合吗?”
“我不知道。”
“这种兔子玩偶也不止海堂镇有,也许只是巧合,是不是你草木皆兵了?”
“你老家的那批兔子真的处理了吗?”
“我亲自烧的了,一只都不剩。不是,罗蒙,你还在怀疑我?昨天晚上,我一直跟你在一起,我不可能有分身将这只兔子弄到案发现场吧?”
“我知道,也许真的是我太敏感了。一遇到跟当年案子有关联的地方,就失去理智。对了,你刚才说你对案子有想法,是什么想法?”
“吃饭了吗?咱们去老周那里?路上跟你说。”
“行。”
“坐我的车吧,你需要休息一下。”
“行。”
汽车在城市的道路上行驶,罗蒙坐在副驾驶,闭目养神。
苏非:“连环凶案的凶手,每杀一个人,都会自我总结。会更加熟练地完善和运用他的控制手段,就跟一个画家,每一次作完画之后,都会欣赏自己的画作。
而咱们这一起连环凶案尤其典型,嫌疑人每次杀人之后都会写下杀人日记,他这就是典型的总结型选手。”
罗蒙开口了。
“我不太喜欢你说一大堆理论,咱们什么时候能讲到重点?”
“好,重点来了。我的想法就是,模仿作案。”
“模仿?我不明白。”
“模仿凶手的作案手法,比他的更完美,更完善。挑衅他,让他的权威受到威胁,让他方寸大乱,留下破绽,或许他会自动献身。”
“这也太假了,你以为嫌疑人那么傻,会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