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志愿时,林喻问我为什么想学法律。
我说:“我希望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幸的婚姻,我想帮助想离婚的人都能够逃离婚姻的束缚。”
当然,我也想让我妈离婚,想让张权得到应有的惩罚。
张权是个生意人,他比谁都懂得权衡利弊。
他现在五十多岁,除了我妈,也不会再有人愿意跟他结婚。
他还能趁现找小三,可他再过几年,就不一样了。
所以他是不可能同意离婚的。
我和林喻在一起的那天,他问我:“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我摇着头:“记不清了,只记得我喜欢了十三年。”
“宝贝算错了吧,我们也就认识了七年。”
我没算错,上一世六年,加起来十三年。
后来,我和林喻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同事喊着我:“方晴,外面好像有人找你!”
我妈站在律师事务所的门口,她瘦了,老了,全身都是伤。
走路有些瘸,脑后有一大块头发秃了,应该都是被打的。
“晴晴,你帮帮妈妈,妈妈想离婚。”方蓉的声音沙哑。
她经历了十年的家暴,才终于学会爱自己,才终于认清一个人。
“好!”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