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议论这事,对于今天大队给做衣服的那些社员发工资的事都没那么在意了。
当然,有那鄙夷的,也有那羡慕的,更有嫉妒的。
不管怎么说,这能嫁去城里吃商品粮,是每个家里有待嫁姑娘都向往的事。
周立伟听说了此事,有那么一点意外。
那天看汪明毅的态度,还以为不会再理沈桃花了。
没想到短短两天,居然就答应了娶她。
看样子是真爱无疑了。
只是,第二天,周立伟到了县城,将云秀送回小院后,带着张亮到制衣厂拉衣服时,听到杨长春说起沈桃花的事情,才知道,神特么的真爱,简直是震三观的狗血。
原来,沈桃花后来又去找了汪明毅,可是汪明毅已经决定了要分手。他也看明白了,沈桃花是真的脚踏两只船,将他当成了留在城里的跳板。
所以,他跟沈桃花将话也说的明明白白,以后两人桥归桥,路归路。
可沈桃花怎么可能白白错过嫁到县城的机会,和沈母一合计,准备来个生米煮成熟饭。
因为之前去过汪家,就在制衣厂的家属楼。
去给汪明毅洗过两次衣服,所以,对汪家她也算熟门熟路。
提着一些菜就上了门。
汪宏顺在上班,家里只有汪明毅在,沈桃花也不管汪明毅的脸色有多难看,只说替他再做最后一顿饭,洗最后一次衣服。
说实话,这个时候的汪明毅没有觉得感动。
相反,心里还挺反感,也挺烦躁。
人怎么撵都撵不走,干脆他自己摔门而出,懒得再理沈桃花。
出了家门的汪明毅去了他哥们家,一待就是一晚上。
等他第二天早上回去的时候,看到家里的情形,差点没原地去世。
他看到了什么?
见客厅里一片狼藉,就想去叫他爸起来收拾收拾,结果,推开房门,就看见他爸在晨练。
晨练也就算了,关键跟他爸一起晨练的居然是他昔日的对象。
差点没把他恶心死。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直接将挡在两人身上的遮羞被给掀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