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君笙就是去了一趟地下文玩拍卖会,当时的拍卖得主者正是赵律。
至于权势这种东西,君笙想要,自然就会有。
原主的父母对原主感情淡薄,对原主也是不管不问。
君笙给了原主父母一大笔钱,当做赡养费后,她就死遁了。
原主也没有什么知心好友,不过这样也好,君笙也乐的自在。
这一辈子,君笙依旧是独来独往,唯一的不同的事,那就是君笙养了一只流浪狗。
君笙收养了那只流浪狗。
那是她在国外旅行时候,所遇到的一只被人遗弃的修勾。
脏兮兮的毛发,看着就邋遢。
它瘦瘦小小的,像是营养不良,还有一只脚被夹子夹伤了。
唯独一双眼睛,非常的漂亮。
它的眼睛犀利又清澈,充斥着野性与凶残,还有力气冲君笙龇牙示威。
第一次遇到君笙的时候,它刚刚和其他几只流浪狗打斗,由于脚受伤了,它打了一个败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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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什么吃的也没有,只能窝在一个小角落里舔舐伤口。
这个城市里面,总有一些人是猎奇的,爱吃狗肉的。
那些抓狗的贩子就会偷偷的在草垛里放一些食物,然后在食物的下面放着一个扑兽夹,在用叶子遮盖。
这样扑兽夹,就不会小动物给发现了。
它那一次就是不慎中招了,要不是它又凶又狠,反应灵敏,差一点就要成为被人饭桌上的美食了。
那些狗贩子抓到流浪狗后,会想办法把他们养肥,甚至给它们喂药。
然后等到它们吃的膘肥体壮的时候,一刀宰了。
所以,它对人类一直没有什么好影响。
人类都是残忍自私的存在。
它的第一个主人,也是养了它,又亲手抛弃了它。
嫌弃它吃的多,嫌弃它凶猛不温顺,嫌它长得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