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着笑着,眼泪不由自主地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一半是激动,一半是心酸!
“我终于回来了……”
十年前,他刚刚大学毕业,成为一名灵活就业人员,结果被一辆渣土车从背后撞出去十几米远。
在身体呈抛物线飞出去的刹那间,他意识格外清醒,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爸妈,想到了女友,甚至还在想,赔偿金应该够付首付了吧……
然后便陷入了永恒的黑暗中。
当他醒来后,发现自己来到了北宋末年。
按照爽文模式,他应该重生在王侯将相官宦之家,又或者地主豪强名流士绅家里,再不济起码也是个有功名在身的秀才,没事抄抄诗,搞搞发明,偶尔再发表一下键政,让微服出巡的当权者惊为天人。
随后委于重任,挽大厦于将倾,扶狂澜于既倒。
拳打金国,脚踢西夏,痛扁交趾。
封王拜相,成就不世伟业!
然而现实是,他附身在了一个军户子弟身上。
老娘刚刚给他娶了个媳妇,还没有来得及洞房,那边北宋朝廷下发命令,金兵南下,紧急征调他们村子里十几个军户子弟。
尽管万般不愿意,可是面对押监和一干属下明晃晃的刀刃,他根本没有选择,拿着一柄父亲遗留下来的破旧斩马刀便上路了。
在军营里,他第一次近距离看到了军马长什么样子。
跟前世见过的那些用来拍照的马根本不可同日而语,那畜生长了一身的腱子肉,粗壮的大腿都快赶上他腰粗了,一脚踢在人身上,绝对能让人当场归西。
在进行了一番简单的战阵训练编排,他们很快便投入了和金兵的作战中。
刀光箭影,血流漂杵。
前一秒还在一起拼杀的同乡,转眼间头颅便被砍了下来,脖腔里温热的血液喷涌而出,洒了他满头满脸,无头尸体还没有倒下,就被冲上来的铁浮屠踢的肠穿肚烂,变成了一摊肉泥。
他来不及伤感和恐惧,便投入了和金兵你死我活的拼杀当中……
然而兵败如山倒,他也只能跟着四散溃逃的大军逃跑,捡了一条命。
接下来金兵势如破竹,一路南下,军队里面出现了大量逃兵。
为了防止逃兵现象,上面采取了黥面的方法,也就是刺青。
作为军户子弟,其实他们之前就有刺青,但是只在手腕、手臂、脖子等部位,用衣服作为掩盖就看不出来了。
现在为了防止逃兵,直接黥面,在脸上刺上部队番号以及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