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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和认罪认罚制度原来是这么个意思。”
西汉的黄霸正在奋笔疾书。
他并不是很能理解,也不是很赞同天幕上的律法思想。
……可是他们的律法听起来很有意思!研究研究也无妨。
黄霸一边往绢布上快速写着字,一边抽空思考,一个检察官,一个律师,为何要对犯人表现得那么……
他想着,想了一个不是那么贴切的词,“看重”。
没有必要啊,处罚犯人不是应当的吗?
为什么要犯人同意要犯人签字?
犯人的意见,有什么值得她们在意的?
因为犯人不理解,不接受,甚至还让姜海蓝单独向他解释!
北宋。
从犯没有什么好考虑的,在同一起案件中参与得多的人,自然要比参与得少的人,判刑判得重。
包拯考虑的是那个缓刑。
正如他所想,天幕上那个朝廷……嗯……国家,似乎很是爱重百姓?到目前为止,听到了有期徒刑、缓刑、不起诉,但并没有听到流刑,也没有听到笞杖刑、刺配刑、折杖法。
是因为姜海蓝还没有遇到涉及这类刑罚的案子,还是……他们没有呢?
不可能没有吧……
但他们搞出了这个“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事,就不用再坐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刑罚?
不,这哪里算是罚?
南宋。
宋慈思考着姜海蓝介绍的“认罪认罚制度”,他是聪明人,很快就想明白了这套制度背后的意思。
以较轻的刑罚换取犯人“不上诉”,减少一个……流程?
只是,听起来,他们那个世界的犯人,若是对判刑不服气,可以“上诉”?
为什么要让犯人上诉?
因为……法院有可能判错?所以允许犯人向上抗议?
但他不理解,那个世界制定律法的人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推出这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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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谈完之后,朝311办公室走过去。
在走廊里遇到了书记员柳宛夏,姜海蓝挥手打招呼,“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