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白衣,手持折扇轻舞,衣袂随风飘飘,常年苦练而成的姣好身形,纤手细腰,比起女子的柔软更添了些许英气。
收回折扇,飞身接过当空投来的剑,一段飘逸凌厉的剑舞看呆了安王,他抚掌叹道:「美!」
他的肩上站着一只凶猛的鹰,凌厉的眼神盯得人脊背发凉。
据说这鹰是用人血喂大的,安王看谁不顺眼就拿他放血喂鹰。
「果真惊为天人啊!阿楹还从没见过长得这么美的男子呢!色如春花这个词就是为他而生的吧!」
安平公主痴迷地看着我,眼底的渴望藏不住。
我收了剑,下来行礼。
安王色眯眯地抓住我的手,要我坐在他身上,安平公主打了他一拳,骂道:「哥哥,别吓到他了!」
「好好好,叫随风是吧,多少钱,本王买下了!」
安王出手阔绰,直接三万金买走了春风楼最当红的头牌。
临走前,管事的摇头叹气,嘱咐我好好保命别得罪了安王,到时候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我道了谢,欢喜地上了王府的马车。
安王将我送给了安平公主,他说:「这人长得和沈钰那下贱东西太像了,哥哥我不好这口了,送你了,记得先挑断手筋脚筋,免得是哪个来寻仇的。」
安平公主美滋滋地收了,命人挑断我的经脉。
将我关在后院,得空了就来看看我。
这日公主跑来看我,对着我的脸痴迷地看,「随风啊,你怎么长得这么好看,怕不是妖精变的吧?」
「殿下喜欢就是这张脸的福气了。」我笑了,任由她拿细长的指甲划我的脸,往我身上靠着。
公主夸我被割断经脉还这么乖顺,真是生来就是伺候人的好苗子。
「只是可惜了,再也见不到那天的剑舞了……」
公主遗憾自己听了安王的话,让我没法再跳舞给她看。
2
我却说,「公主不知道,比起剑舞,随风更擅长书法绘画……」
「当真?」公主高兴极了,忙让人准备笔墨纸砚。
我端坐书桌前,为公主画了像,并在边上题了诗。
公主赞叹不已,「真是捡到了个宝贝,随风这执笔作画的模样像极了当年的第一才子沈钰呢!」
「哦,那才子可有我这般美?公主喜欢他还是喜欢我呢?」
我假装吃醋,酸溜溜地说了这番话。
果然公主忙过来哄我,她看着我就像在看捉到手的猎物,心里盘算着怎么下锅,她说:「沈钰一个死人,不必再提,以后随风就是本宫最喜欢的人!」
一个死人,当然是公主不必再提的,可他却是我至亲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