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清晨,族里的人就见族长带着林舒回来了,俩人也不空手,用大芭蕉叶子装着不少硕大的草莓。
阿勒正在家里编竹篓,林舒就大摇大摆的进门,把一芭蕉叶新鲜的草莓送到阿勒眼前,表示是前几日那些草莓干的回报。
阿勒也喜欢吃草莓,但也很吃惊,“你们半夜出去,火急火燎的,就是找草莓去啦。”
林舒没直接回答,因为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昨天晚上馋哭了的事情,于是迅速转移话题,“找到一大片草莓丛,我也只摘了一点,实在是因为走得急,没东西装回来。”
只要用自己的肚子使劲儿装了。
阿勒一跺脚,从屋里拿出一大堆细密的竹篓子,“走!咱们多带些人手去摘,现在正好是草莓成熟的季节,不摘回来,也都烂在地里了,多可惜。”
林舒也颔首,“没错,摘回来太多了可以做成罐头或者蜜饯,也可以晒成干吃。”
阿勒“昂”了一声,追问,“在哪里摘的,远不远。”
林舒想了想,他其实不太认路,都是昆吾在找,“好像挺远,昆吾变成狼之后还跑了挺久呢。”
阿勒一听就蔫了,后来林舒虽然提出让昆吾带两人一起去,但是阿勒非常惶恐的否决了这个提议,狼神的背毕竟不是随便能骑的!
无奈,只有林舒闲下来的时候就和昆吾一同去,来来回回一竹篓一竹篓的运。昆吾索性挖了一大丛回来,种在村子附近,以待明年。
自从吃了草莓开始,林舒的胃口就越来越好,某一天他躺在阳光下的摇椅上,低头一看,忽然注意到,自己好像胖了不少。
掀去衬衫,看着消失的腹肌,林舒默默叹气。
看来日子过得太好也是个问题,所以林舒决定,开始每天跟着昆吾出去巡山并打猎。
好歹跟在后边跑跑腿锻炼锻炼,而且东山里也非常有意思,不仅幅员辽阔景色秀美,就连动物也很灵性。
昆吾对林舒,基本上是有求必应。
所以第二天狼群捕猎巡山的队伍里,就多了一个跟在后边凑热闹的角色。
狼群捕猎他扒皮,狼群巡山他看景。
最后回到狼巢,在众狼分食新捕的猎物时,白狼王叼着一颗肝脏朝林舒走了过来,并示意林舒把肝脏吃掉。
这片牦牛的肝脏非常的新鲜且干净,表面甚至没有沾多少血,林舒只是无奈的摇摇头。
“我不能吃生肉,谢啦。”
狼王却没走,它放下肝脏,舔了舔嘴边的毛发,整理了一番后,伸着长嘴,轻轻顶了顶林舒的小腹。
林舒笑道,“我最近是胖了一些,难道说吃生肝脏会减肥吗?哈哈哈。”
白狼王也眼眸带着笑意,再次用毛茸茸的狼吻顶了顶林舒的肚子。
搓开了衣衫的下摆,露出林舒小腹上的金色花纹,白狼王细看,果然,花纹的末端闭合上了,于是它满意的张嘴吐出舌头,很开心。
白狼王最后还是把新鲜的肝脏留给了林舒(),自己转头去找昆吾了。
反而是林舒坐在原地(),看着眼前的生肝脏,竟然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嗯?”
林舒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捧着肝脏咬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