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闯破天汇合几路反王兵围黑山县,正是要利索攻下县城,擦亮闯大王的招牌,招兵买马壮大队伍。
路野猜这二闯逼迫潘芙蓉拿出老本来拼,一方面是二闯要想赢的漂亮,兵力确实吃紧了。
另一方面,也有趁着攻城消耗潘芙蓉手下这点“老闯余孽”的打算。
潘芙蓉的半哨人马,不过四五十马兵,加上同等数量的步卒,而且是女兵居多。
之前杀人不眨眼弓马娴熟的老爷们几乎都跟着杜统领去见老闯了。
现如今这半哨人马,在战场上只要派到厮杀激烈的地方,随随便便就能死个小半。
然而很不幸。
路野和王虎就属于老闯“余孽”。
而且,以这世界人们的三观来看,只要在流民军中厮混,绝对没有改换门径的机会,前景堪忧。
这就是站错队的后果。
而路野和王虎,当初为了活命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机会,他们不过是在这乱世中被选择罢了。
路野摇摇头,不再多想。
乱世中,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一切均为虚幻,唯有手中刀枪才是真理!
“虎子,陪哥练会大枪。”路野对王虎道,马上可能要上阵了,他必须抓紧磨炼自己武艺。
王虎爽快道:“好,大哥,你练大枪套路也快一个月了,可以从头到尾使下来了,这次你用大枪我用刀盾!”
两个人出了马棚,马棚后面就有一小片土地被平整出来作了演武场,场边立着架子,摆放着些棍棒刀枪,地上还有一排石锁。
王虎取了一柄钢刀和铁泡圆盾,右手刀左手盾脚下丁字步,气定神闲站在原地。
现如今他吃饱肚子补足营养,加上一年悍匪生涯,整个人气质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站在那里如悍熊直立,比路野足足高出一头。
不仅如此,那宽厚的身子如铁塔一般,眼睛半眯半闭,身上若有若无一股煞气萦绕,气质凌厉如一把刚出鞘的利刃。
而路野则从架子上取了一杆比常人还高出一截的红樱长枪。
这是一杆旧枪,长枪枪头依旧寒光闪烁,下面红樱早就被往日鲜血染成了褐色,枪杆头细尾粗,杆子上还有碰撞刮蹭和刀剑磕碰的痕迹。
路野深吸几口气,拿起了长枪。
枪刀棍剑为武者四正兵。
战场上,刀枪尤其实用,其中枪又最霸道,因为其能以长欺短,一寸长一寸强,向来是战场上王者。
而刀最灵活,一寸短一寸险,是战场上最重要的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