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大街上你要是看见有人怀里揣着这玩意招摇过市,直接开枪击毙可能有些过分,抓起来审一审,绝对有料。
两把刀都浸透着一股子牛羊腥膻的浓郁味道,其中一柄已经乌黑发亮,隐隐约约带着煞气,要说见过人血也不足为奇。
应该就是二羊要借的那把刀。
另一把看起来还比较新,刀刃锋利雪亮,一看就是日日打磨的吃饭家伙什。
这样两把刀,还真说不好值不值这五两银子。
王云霄抬头问二羊:“你会用这个刀么?”
二羊眼神阴郁,点头道:“我小时候杀过羊。”
“羊和人是不一样的。”
“也差不了太多。”
这话倒是没错,只要有这个思想觉悟,那确实没什么区别。
王云霄将老刀还给二羊,自己带上了那把新刀。
二羊疑惑道:“大哥,这把更好用,我小时候看他们用过……”
“味太大了,熏的慌。”
王云霄随便编了个理由。
刀这种东西,关键还是看拿在谁手里,怎么用。
那把老刀的煞气太重,带过去吃饭容易给人家惊到。
那哪儿是什么妖魔邪祟啊,现在在王云霄眼里,那就是他的挚爱亲朋!
少一斤肉都不行。
一切布置妥当,他便带着兄弟们浩浩荡荡出了校门。
这次没带陈燕和小葫芦,一方面是出于安全上的考虑,一方面也是在隐藏底牌。
光天化日之下,对方不一定会大动干戈,但肯定也少不了试探。
它要是真以为王云霄团伙还是过去那个样子,那就再好不过了。
大摇大摆地来到天宝斋,王云霄让兄弟们坐在楼下,挤了两张大桌,抬手将请柬交给伙计,跟着他走到楼上,进了雅间。
王云霄打眼一看,里面只有丁三爷一个人,脸色顿时就沉下来。
“三爷,这什么意思?今天就咱俩啊?”
说实话有点浪费感情,甚至还白瞎了我五两银子。
“王兄弟!来,坐坐坐!”
丁三爷满脸笑容,起身将王云霄拉入座位:“您别着急啊,来,咱们边吃边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