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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比试(第1页)

陪小年玩了一上午,吃过午饭不久,林凡准备去衙门找楚瑾。

衙门不是每天都有大案子,一般时候捕快的工作就是巡逻和抓一些偷鸡摸狗的小贼。

而这些事已经不需要楚瑾去做了。

楚瑾在衙门的另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武场教习。

梅县县衙有二十四名捕快,在楚瑾担任捕头以前,县衙里是没有武场的,捕快更是如同一盘散沙,没有组织纪律可言。

体能跟不上,有的捕快连个身手敏捷的小偷都追不上。

梅县的破案率一直不高。

捕快们都是抱着能追就追,追不上就不追的心态,只是大多数时候,他们都追不上。

楚瑾做了捕头后,她身先士卒,只要她去抓捕的贼就从来没有逃走的。

大案子楚瑾也绝不姑息,在细节中抽丝剥茧破获了很多大案子。

为县衙做出了不少贡献。

曾为波是个很现实的人,谁能够帮他分忧解难,他就器重谁。

楚瑾帮了他很多,曾为波自然要把她看得重,捧得高,楚瑾的一些要求,曾为波也很愿意满足。

比如楚瑾想建武场,供捕快们平日里习武之用,曾为波就高高兴兴的同意了。

所谓的建武场,也不是从平地上修一个建筑起来,就是找一块空地,楚瑾带着捕快们利用闲暇时间操练。

县衙只要把闲置的空地划一块出来就行,不用花曾为波一分钱,也不用他亲自主持,曾为波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从此,楚瑾就多了一项任务,操练捕快。

捕快们的工作说忙碌,有时候巡逻和抓捕逃犯,没黑天没白日的,确实有些辛苦。

但是说轻松也是真轻松,逃犯不需要天天抓,巡逻也是有排班的,不是时时刻刻在巡逻,而且白天巡逻可以偷懒,找个茶馆就能坐一天,做久了的捕快深知这里面的门道,把自己安排的舒舒服服的。

大家自由散漫惯了,当然不愿意牺牲自己的“摸鱼”时间操练。

他们想反抗,不想休息的时候练武。

但是他们不敢。

因为打不过楚瑾。

楚瑾将银枪往地上那么一杵,他们腿就软了。

在粗鄙的武夫面前讲道理是没用的,打服了什么事都解决了。

而梅县县衙里的捕快,不用打就服了。

自此,他们每天都要在武场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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