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路说,她可以和他结婚,做知青和贫下中农结合的典型,看谁还敢怀疑梁队长有思想问题。她的天真可爱,大胆无畏,一股革命浪漫腔调,把傻话说成情话。
梁唯诚笑了。
问她多大。
十六。
宝路故意说虚岁,能大一点是一点。
村里多得是十六七说亲的女孩子。
他抬手,点拭下颌汗珠。
唇梢扬着,单眼皮上有层薄薄的水光,太阳光下,像透明的蝉衣,脆弱易碎。
连擦汗也是美男子,正人君子的模板。宝路的心库库库库,乱蹦乱跳,可梁唯诚一句话,就把她的心脏说死了,再跳不起来。
他说:“好啊。既然喜欢我,肉送到嘴边,没道理不享用。”
怎么吃呢。
结婚吧,利用她这个傻女子,等到他翻身,找机会去外省上大学,把她和孩子丢在村里,不管不问。闷上几年,把她熬过岁数,再离婚。
至于他,不愁没妻子。
他说得好像做过一回,宝路确定自己的心不再跳了。
用几秒思考,确信他说的是中国话没错。
梁队长说这些的时候,用的是开动员会时的表情,面带微笑,白面书生一个,没有半点歹念的痕迹。脸好看,话不好听。
没有一个字像是梁队长会说的。
“你喜欢我叁嫂。”
宝路把嘴一撇。
听到这句话,梁唯诚俊美的脸上才有真实的反应,假笑面具裂出一条缝,给她看了出来。
“你真的喜欢我叁嫂。”
那个叫许蔓蔓的女知青真没骗她。
“她和我叁哥是一对儿啊。”
“可以离婚。”
“…………我们这儿没人离婚。”
他脸上披挂着笑容,笑里有话,笑她缺见识:“陈顺是个庸俗的粗人,根本配不上阿蘅,她值得最好的!”
宝路傻了。
美男子拿出恶声恶气的脸子来,还是美的,甚至因为生气,美到惊心动魄。先前的梁队长漂亮文气,说话好听,对谁都有礼貌,他不应该说这样的话。
他有的是本事讨人喜欢,包括女人。他也能自由地停止使用这种本事。
比如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