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分钟左右,朱旦就来了,骑着摩托车,后座还带着毛丽丽。
车停下,毛丽丽先叫了朱志远一声:“哥。”
又好奇的看了一眼何诗雅。
朱旦则去那地下的凶手,道:“哥,怎么回事?你打死人了吗?”
他说着,就左右的看,看有没人看到。
“没死。”朱志远知道他的想法:“但这家伙不简单,他是个通缉犯,手上还有枪,看到没有。”
朱志远一指,朱旦就看到了枪,他一步跳下摩托车,先把枪踢开一点,一脸兴奋的道:“有枪,哥,这可是大案啊。”
“嗯。”朱志远点头:“你叫人,呆会我先走,你别扯上我,就说你和女朋友看电影回来,听到有人喊救命,你就出手把凶手抓了,喊救命的跑了,你也不认识,就行了,知道不?”
朱旦立刻明白了朱志远的意思,眼光亮起来,点头:“知道。”
他当即掏手机打电话。
他的治安小队,很抱歉,没有什么休息时间的,天天要上班,早八点到晚十点,要是碰上事情,干到十一二点,甚至凌晨都有可能。
不过他是小队长,有点儿特权,到下午六点,他就回去了,有事叫他就行。
当然,队里其他人也一样,可以轮着休。
他打了电话,没多会,远处就有车子开过来,是治安队的车,朱志远就带着何诗雅离开。
何诗雅从头看到尾,但她很聪明,一句话不说,也不问,只是紧紧的搂着朱志远胳膊。
车到她家,上楼,进屋,何诗雅不开灯,却反身抱住朱志远,拼命的吻他。
到这一刻,朱志远彻底忍不住了,也不管了,直接把她抱起来,进里屋,扔到床上,恶狠狠的道:“我警告过你的,你自己要飞蛾扑火,怪不得我。”
“我就是蛾子,就算烧成灰,也不后悔。”
她的声音象猫叫,眼光也象发春的猫,妩媚中带着一点狠劲。
朱志远早看出来了,这不是个简单的女孩子。
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下了大半夜。
一直到中午,两人才起床。
何诗雅去弄了几个菜,她厨艺不错,但家里没什么菜了,鸡蛋,香肠。
朱志远看了一眼,牌子是双汇的。
这会儿的双汇还行,还是国企,过几年,就会变成私企,在朱志远重生前,会卖掉,老板拿钱上岸,去国外逍遥。
“你喜欢吃香肠啊?”朱志远问。
“也不是。”何诗雅道:“就是简单啊,有时候忙一天回来,不想弄什么菜,就煎几片香肠。”
“油炸的,不怕发胖。”
“我吃不胖。”何诗雅得意的扭了一下腰:“天生的。”
又摇头:“也不敢多吃,但也不能不吃,肚子饿,没力气,一首歌有时都唱不完。”